乐团首席,指
管弦乐队中第一小提琴组的第一小提琴手,通常也是副指挥。除了协奏曲,所有乐曲中的独奏会由乐团首席担任
乐团首席,英语“Concert master”译为合奏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管弦乐队中的“首席”。在管弦乐队里,“首席”是指第一小提琴手。他位于第一小提琴组的第一个谱架外侧,指挥在左侧,距离指挥最近。负责指挥乐团提琴手的弓法。乐队首席同时也负责乐团的音准及调音。
管乐队里的乐团首席通常由
长笛首席或竖笛首席(亦有
双簧管首席)担任,负责所有的独奏部,同时也负责乐团的音准与调音。为管乐队中十分重要的职位,亦多兼任副指挥。
“首席”应该是出色的小提琴演奏家,在乐曲中出现的小提琴独奏部分,要由“首席”演奏。他还要担任由乐队伴奏的小提琴独奏曲的演奏。如:巴黎管弦乐团来中国演出的歌剧
《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国中央芭蕾舞剧团演出的芭蕾舞剧
《红色娘子军》;上海乐团演奏的
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等独奏部分,都是有乐团
首席小提琴手演奏的。
但,小提琴拉得好,并不是“首席”的全部含义。因为“首席”除了担任独奏外,还应当在贯穿指挥意图中起主导作用。指挥对乐曲的处理,“首席”必须理解得最深刻,并通过自己的演奏,给其他乐手以启发、引导和带动。他应当是乐队中最敏感和反应最快的人。所以说,“首席”是指挥和乐队的桥梁。
“首席”还必须有比较全面的音乐知识和组织才能。因为除指挥规定的指法和弓法外,乐曲中出现的弦乐齐奏的弓法以及他本声部的指法和弓法必须由他制定;为了使乐队的音响平衡完美,有时要进行细致的调律,这个工作有时由指挥担任,有时由“首席”主持;指挥在处理乐曲或修改配器(这是常有的)时,有时要与“首席”合作;指挥不在时,首席要代行指挥的职务;
乐队伴奏合唱时,指挥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合唱部分,这时首席必须分担指挥职责,以自己的演奏示意乐队音量及速度变化等,使乐队按指挥意图伴奏合唱。所以说“首席”是乐队的第二号人物或副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