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体制
指乡 (镇) 政府与其辖区内的部门、企业、组织、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并且在财政管理体制中成为一级财政
乡镇财政体制是指乡 (镇) 政府与其辖区内的部门、企业、组织、居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并且在财政管理体制中成为一级财政。乡 (镇) 财政的建设与政企分离的改革是相适应的,乡 (镇) 财政的建立已在全国普遍推开。乡 (镇) 财政的收入主要有:乡 (镇) 辖区内的国家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上级财政拨付的各项资金、乡 (镇) 自筹收入;支出主要是乡 (镇) 辖区内的行政、文教卫生等公共开支和经济建设开支。
乡 (镇) 财政体制宜采取收支两条线的体制,即定收定支,收入上交,支出下拨,超收分成,节余留用,一年一定或一定几年不变的体制。一般不宜采取收支挂钩的包干体制。因为乡 (镇)辖区毕竟有限,权力过大,不利于县级财政的统筹规划和财力的合理分布。乡 (镇) 财政尚很不完备,比如没有相应的金库及预决算制度等。在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乡 (镇) 财政,其作用已经比较明显,已经成为促进乡 (镇) 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7 11:25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