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辨正经传文字形体的书。唐代宗大历十一年(776)
国子司业张参撰。张参,新旧《唐书》无传,《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河间张氏”下有张参名,或即此人。清代
朱彝尊《五经文字跋》说:“按孟浩然集有《送张参明经举觐省诗》,钱起集有《送张参及第还家作》,而‘郎官石柱题名’参曾入司封员外郎之列,盖参在开元天宝间举明经,至大历初佐司封郎,寻授国子司业者也。”
唐张参撰。参里贯未详。《自序》题“大历十一年六月七日”,结衔称“司业”,盖代宗时人。《唐书·儒学传序》,称文宗定《五经》劖之石,张参等是正
讹文,误也。考《后汉书》,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门外。参书立名,盖取诸此。凡三千二百三十五字,依偏旁为百六十部。
刘禹锡《国学新修五经壁记》云:“大历中名儒张参,为国子司业,始详定《五经》,书于讲论堂东、西厢之壁。积六十余载,祭酒皞、博士公肃再新壁书,乃析坚木负墉而比之。其制如版牍而高广,背施阴关,使众如一”。观此言,可以知《五经文字》初书于屋壁,其后易以木版,至间成间乃易以石刻也。
朱彝尊《跋》云:“《五经文字》独无雕本,为一阙事。”考《册府元龟》,称周显德二年尚书左丞兼判
国子监事田敏献印版书《五经文字》,奏称“臣等自长兴三年校勘雕印《九经》书籍。”然则此书刻本在印版书甫创之初已有之,特其本不传耳。今
马曰璐《新刻版本跋》云:“旧购宋拓石经中有此,因旧样缮写,雕版于家塾。”然曰璐虽称摹宋拓本,今以石刻校之,有字画尚存而其本改易者。又下卷《幸部》脱去“睾”字注十九字,“盩”字并注凡八字。今悉依石刻补正,俾不失其真焉。
大历十年
六月张参奉诏校勘五经文字,并且书于太学屋壁。随后又收集疑文
互体,根据汉熹平石经和《说文解字》、《字林》、《经典释文》等书,收经传文字3235字,依据偏旁部首排列,凡160部,分为3卷。所收文字除见于易、书、诗、礼、春秋五经的以外,也兼收《论语》、《尔雅》中的字。每字加注读音,而以注反切为主,兼注
直音。所注反切多与《字林》音相合。经书文字的楷书写法自有《五经文字》以后才有了一定的准绳。所以这本书对汉字的规范化起了极大的作用。
不过,这本书的分部并不完全合乎《说文》。书中既以偏旁形体分部,但在分部上有以
形旁为部首的,又有以
声旁为部首的。如木部、手部为形,而才部、且部为声。或一部之内有以部首为形的,又有以部首为声的,未免与分部之意不合。又如廿部、十部之字随意割取偏旁,更为凌乱,
不足为法。
原书最初书于国学讲论堂东西厢屋壁,后来改为木版。
唐文宗间刻石经,附于
九经之后。清代《后知不足斋丛书》从唐石本覆刻,字大清晰,最佳。
唐张参撰。参里贯未详。《自序》题“大历十一年六月七日”,结衔称“司业”,盖代宗时人。《唐书·儒学传序》,称文宗定《五经》劖之石,张参等是正讹文,误也。考《后汉书》,熹平四年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立於太学门外。参书立名,盖取诸此。凡三千二百三十五字,依偏旁为百六十部。刘禹锡《国学新修五经壁记》云:“大历中名儒张参,为国子司业,始详定《五经》,书於讲论堂东、西厢之壁。积六十馀载,祭酒、博士公肃再新壁书,乃析坚木负墉而比之。其制如版牍而高广,背施阴关,使众如一”。观此言,可以知《五经文字》初书於屋壁,其後易以木版,至间成间乃易以石刻也。朱彝尊《跋》云:“《五经文字》独无雕本,为一阙事。”考《册府元龟》,称周显德二年尚书左丞兼判国子监事田敏献印版书《五经文字》,奏称“臣等自长兴三年校勘雕印《九经》书籍。”然则此书刻本在印版书甫创之初已有之,特其本不传耳。今马曰璐《新刻版本跋》云:“旧购宋拓石经中有此,因旧样缮写,雕版於家塾。”然曰璐虽称摹宋拓本,今以石刻校之,有字画尚存而其本改易者。又下卷《幸部》脱去“睾”字注十九字,“盩”字并注凡八字。今悉依石刻补正,俾不失其真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