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武术联合会是国际
武术组织。
亚洲单项运动协会
联合会成员之一。简称亚武联。1987年9月25日在
日本横滨正式成立。亚武联设主席、副主席、
秘书长等职,并由
主席、副
主席、
秘书长等组成执委会。执委会下设秘书处和技术委员会。现任主席李志坚,副主席为中国香港地区的霍震寰、
菲律宾的李国庆和
越南的黄永江。
日本的村冈久平连任秘书长,中国的李雅佩任副秘书长。执委为尹锡宪(韩国)、郭昌明(缅甸)和纪永辉(马来西亚)。陈国荣(中国)为技术委员会主任;李国庆为新成立的传统
武术委员会主任。秘书处设在
日本。
协会简介
亚武联以加强合作,增进友谊,推动亚洲武术运动发展为宗旨。亚武联章程规定,亚武联工作语音为
汉语和英语,每两年举行1届亚洲武术锦标赛。自1987年9月在日本横滨举行第一届亚洲武术锦标赛以来,又于1989年12月在中国香港地区、1993年在韩国、1997年在
菲律宾举行了第二、三、四届武术锦标赛。在亚武联的努力下,已将武术列为第11届、第12届和第13届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还将武术列为东亚运动会及
东南亚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截至1994年10月,亚武联会员已达25个。
亚武联第一任主席是徐才(中国),副主席为村冈久平(日本)、霍震寰(香港)秘书长为赵双进(中国),执委李炯才(新加坡)。以上人员组成第一届执委会。会员有中国内地、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泰国、菲律宾、尼泊尔、马来西亚、澳门、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等11个国家和地区。
在第12届亚运会期间,在日本广岛召开的第5届亚武联代表大会上选出了新的一届执委会。主席由中国国家体委副主任袁伟民担任,副主席有香港的霍震寰、菲律宾的李国庆、秘书长为日本的村冈久平,副秘书长为中国的宦鸿贤,新加坡的陈鸿发、韩国的崔钟斗、越南的黄永江、中国的张耀庭当选为执委。上届主席中国的徐才、副主席日本的清水正夫分别被选为名誉主席和顾问。
在亚武联领导下,东南亚武术联盟于1994年6月14日在雅加达成立。2002年亚洲武术联合会召开了第9届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听取了韩国武协筹备
第十四届亚运会武术比赛、中国武协筹备2003年第二届亚洲青少年武术锦标赛、缅甸武协筹备2003年第6届亚洲武术锦标赛的情况报告。
协会组织
亚洲武术联合会是推武术项目运动发展,促进武术运动普及和技术水平提高的亚洲群众体育社会团体,团结
亚洲武术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遗产武术;倡导和普及群众性武术运动的开展,努力促进武术运动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发展武术事业,积极稳妥地推动亚洲武术进一步走向
世界;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增强人民体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促进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亚洲体育总局是武术协会的业务
主管单位,武术协会的注册登记
单位,同时接受亚洲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纲要,推动群众性武术活动的开展,加强对武术馆校和武术之乡的管理和指导;同时,有计划地促进武术运动的
国际化发展,使武术运动更为广泛地进入世界健身锻炼领域;研究、拟订武术运动项目的竞赛制度,对武术竞赛体制、竞赛规则、规程、裁判法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经
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实施;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全国武术训练网络,提出完善武术训练体制的建议,促进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亚洲武术联合会拟订武术项目的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等级制度,以及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办法;以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继承、整理、研究和弘扬亚洲武术,组织武术理论、运动技术、科研教学等专题调查研究,开展武术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武术科学化;组织和指导社会武术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科研人员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出版武术运动书刊、杂志、音像等。
协会会员
协会会员包括区域性单位会员和专业性单位会员。在亚洲国家武术协会,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一级区域性单位
会员;地市武术协会,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二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县市武术协会,可申请为本会的三级区域性单位会员。
各行业体育协会武术协会和设有武术院系(民族传统体育系)的武术协会,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其他具有合法地位的武术社团组织,可申请为本会的二级或三级专业性单位会员;具有
法人资格的武术组织和武术学校,根据发展情况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一级、二级或三级专业性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包括荣誉会员、资深会员、普通会员和少年会员。凡武术工作者、传习者、爱好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的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承认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和参加本会活动的意愿;单位会员须向亚洲武术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经
主席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个人会员可通过亚洲武术协会各级单位会员或亚洲武术协会授权的相关单位提交入会申请,也可直接向亚洲武术协会递交入会申请,经亚洲武术协会会员管理办公室审核认可。会员证,由主席办公会授权的机构发给。
权利义务
单位会员的权利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
表决权;按规定的资格,参加本会组织举办的武术活动;获得本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单位会员的义务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缴纳
会费;按时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积极宣传和开展武术活动。
个人会员的权利,获得本会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的优先权;参加亚洲式术协会及其单位会员组织的武术段位考评、武术交流;表演、
竞赛、科研、培训等活动,并享有优惠;对亚洲武术协会及其单位会员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资深会员和普通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亚洲武术协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积极执行亚洲武术协会及所在单位会员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其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关心和支持武术
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武术活动;重德守纪,积极维护亚洲武术协会及各级武术组织的团结和亚洲武术的声誉;按时交纳会费。
协会职权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由本会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和在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一级专业性单位会员经
民主协商推选的委员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讨论、通过有关提案、决议;协商推选亚洲武术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司库、秘书长人选;决定其他重大事宜。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届期四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常务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亚洲武术协会设
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务委员若干人;
司库、秘书长各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出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建议;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设立办事机构极其分支、代表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并通过本会的重大活动事项;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财务预、决算;论决定与本会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由亚洲武术协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司库和正副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主持。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协会领导
协会领导要求
亚洲武术协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在武术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主席、副主席、
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亚洲武术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亚洲武术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方可任职。
协会领导权利
亚洲武术协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召集主持办公会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亚洲武术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武术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主持
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和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及分支、代表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委员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和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