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收东三省条约》是光绪二十八年三月初一日(1902年4月8日),
俄国驻华公使雷萨尔与
大清外务部大臣奕劻、会办大臣
王文韶在北京签订的关于俄国从中国东北撤出占领军的条约。又称《俄国撤兵条约》。
1900年
义和团运动爆发后,
沙俄以保护
东三省铁路及其他权益的名义,乘机出动十几万军队,占领中国东北全境,企图兼并中国东三省。
《
辛丑条约》签订后,
八国联军陆续从北京撤走,交收东三省事宜再次提上日程。沙俄一再制造借口,不肯从东北撤兵。东北人民展开武装抗俄斗争,英﹑美﹑日等国也以利害冲突,出面干涉,德国、法国也表示反对,要求俄国从东北撤兵。
沙俄在国际的强大压力下,被迫于1902年4月8日在北京与
清政府订立《交收东三省条约》。共四条:①东三省各地“一如俄军未经占据以前,仍归中国版图及中国官治理”。②“如果再无变乱,并他国之举动亦无牵制”,俄国军队在一年半内分三期全部从东北撤走。③俄军撤退前,清政府在东北“不另添练兵”;撤兵后,驻东北军队人数应随时知照俄国;④俄国交还
山海关﹑
营口和
新民厅沿线铁路后,清政府应给予“赔偿”。
第一期撤军如约实行,沙俄撤走在
奉天省(今辽宁)辽河以西的军队。但1903年4月第二期撤兵时却违约不撤,反而于1903年4月18日照会
清廷外务部另提所谓“七项撤军新条件”(其中有“列强势力不得进入
满洲”、“俄国参与北满
行政管理”等变相独霸中国东北的条款)并重新占领
沈阳,俄国
沙皇又任命阿列克塞耶夫为远东总督妄图霸占东三省进行统治。在接到沙俄所谓的“七项撤军新条件”的第二天,清廷外务部官员将俄国“七项撤军新条件”透露给了日本驻华外交官。日本在英﹑美等支持下,与俄国进行交涉,要求俄军撤退。俄国拒不撤军,激起了中国人民的
拒俄事件,俄日矛盾亦日益加剧,终于导致了1904年2月
日俄战争(日本语:日露戦争,假名にちろせんそう)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