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文字
付(拼音:fù),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付”的基本义是给予、交付,也可以表示给钱,如付款、付账。另外还可用作单位量词用,充当“副”的通假字,此义现代汉语少用。
文字源流
会意字。“付”在金文中写作图1,左边是一个人形,右边是人的一只手的样子(“”)。也有一些金文在“又”字下增添一点,写作“寸”。战国文字或承之图1的金文作图3,或承之图2的金文作图A。小篆继承图2的金文写作图4,隶书、楷书沿之而定型。
“付”字是由手拿着物对着人来会意的,本义当交付、给予讲。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说:“付,与也。”“与”就是“交给”“给与”的意思。用钱买东西时,是把钱交付给卖东西的人,因此延伸出给钱、支付之意。不仅仅是确定的事物能交给别人,事情也能交给别人做,所以“付”也延伸成托付。还延伸成对人对事采取方法措施,即对付。
详细释义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八】【人部】方遇切(fù)
與也。从寸持物對人。
【注释】徐铉等注:寸,手也。
说文解字注
“予也”注:予者,推予也。《尚書》“天既孚命正厥德”,今文《尚書》作“天既付命正厥德”。
“从寸持物㠯對人”注:寸者,手也。方遇切,古音在四部。
康熙字典
【子集中】【人部】 付;康熙笔画:5;部外笔画:3
唐韵》《集韵》《韵会》并方遇切。音傅。畀也,授也。《孔丛子·记义篇》:孔子曰:若苟付可付。则己不劳,而贤才不失矣。
又《集韵》符遇切。同祔。祭名。《周礼·春官》:大祝,言甸人读祷付练祥掌国事。注:付当为祔。
又姓。
说文》从寸持物对人。徐铉曰:寸,手也。亦作仅。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亻”窄“寸”宽,顶部“亻”略低,底部“寸”略低。“亻”,两笔相接于横中线上侧。“寸”,横笔从“亻”旁起笔,略向右上斜行;末笔点在竖中线。
书法欣赏
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韵书集成
(表格信息来源:汉典网)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
参考资料
.汉典.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1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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