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决策方案的执行情况,随时提出咨询意见,帮助
领导者随时对战略决策进行调整和部署。依据企业的实际需要,企业参谋系统可以在组织外部也可以在组织内部。
3、执行系统(任务是履行并落实战略决策和行动方案,其主题是
企业内部各级直线部门和职能部门及其主管人员)。
4、监控系统(根据各种信息随时对
企业决策的执行进行分析,对企业领导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1、科学的领导体制是企业领导活动有效开展的
组织保证(这种组织保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可以协调领导机构和领导人员的内部分工,二是它可以协调领导者与
被领导者的关系);
“家长制”领导:这一时期,
工厂的老板既是资产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企业的
一切都由
老板说了算,一切凭老板个人的经验办事。这种方式一直延续到1840年左右。
职业“
软专家”领导:由具有专门管理知识和特长的职业“软专家”来担任企业领导。
专家集团领导:二战后,出现了
集体领导的
趋势。与企业高层次集体领导形成一致的是,大批“
智囊团”、“
思想库”应运而生。这种“谋”与“断”相对分离的集体领导方式,
标志着现代领导体制已经发展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专家集团领导。
(1)
厂长由国家经济机关委派,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负责,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委会讨论和决定厂内大事,厂长拥有最后决定权;
建立以党委为核心的
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凡是重大的问题都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和
共同决定,凡是日常的工作都应当由专人分工负责。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强调企业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党委领导下的
厂长负责制的恢复与改革:1978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
规定党委行使决策权,厂长负责管理权。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暴露了许多弊端广是权责分离,二是以党代政。从t981年起,少数企业进行了
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试点。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制定了“党委集体领导,
职工民主管理,厂长行政指挥”的原则,作为我国工业企业领导制度的根本原则。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正式肯定了厂长负责制。1986年,要求在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
厂长(经理)负责制。1988年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立法程序,从
法律上确定了企业的
法人地位和厂长(经理)负责制。
随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是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此后,中共十五大又进一步肯定了股份制在
公有制实现形式中的重要地位,并重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
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
法人实体和
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