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该镇中心学校提出创建“湖南山区名校”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目标,镇中心学校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比较全面和科学的管理评分细则,范围涵盖了师德师风、教学
科研、学校建设等各个方面。根据“细、实、严、恒、新”5字原则,中心学校每学期对各学校进行多次全面检查,对照54项指标逐项评分,奖优罚劣。
精细化管理带来教育质量快速提升,自2004年起,伏口镇的中考成绩连年名列涟源市前茅,稳居全市农村中学之首。伏口镇中心学校下辖初级中学3所,中心小学1所,联校8所,教学点18个,共18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8110人,教职工407人。中心学校本部占地36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790平方米,现有27个教学班,学生1506人。
近年来,伏口中心学校在原来伏口学区确立的“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努力打造伏口教育品牌”办学思路的基础上,提出了“常规+质量+特色=伏口教育品牌”的奋斗目标,实现由 “常规学校”到“特色学校”再到“文化学校”的科学转变。学校先后荣膺“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和谐校园”、“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课堂教学先进单位”、“湖南省安全文明校园”、“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文化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娄底市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娄底市示范性初级中学”、“娄底市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娄底市勤工俭学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10年9月成为首批“湖南省新课程改革样板校”建设学校。湖南教育电视台、娄底电视台、《中国教师报》、《湖南教育》、《潇湘晨报》、《娄底日报》等多家媒体对伏口的办学特色进行了报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伏口镇中心学校在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将带领全镇教职员工,扬帆奋进,锐意改革,开创更加辉煌的明天。
根据收费标准要求,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学生使用的课堂作业本仍按小学1至2年级5元,3至6年级7元,初中10元的标准执行,期末按实结算。 城市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向自愿住校、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娄底城区所辖学校春季义务教育阶段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收取标准为:小学一年级55元,二年级56元,三年级84元,四年级81元,五年级93元,六年级92元,初一176元,初二187元,初三109.5元。 娄底城区学校住宿费和伙食费,只限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对自愿在校寄宿就餐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20元。伙食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保本不赢利”的原则从紧核定。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学校经物价、教育部门批准可代收校服成本费用。校服分春秋两季,每隔三年可各制一套。 学生保险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保险机构购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保险机构向学生收取保险费。面向学生发行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助资料,一律由学生或其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部门订购,严禁学校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