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隆(?―公元27年),字伯文,琅琊东武(今
山东诸城)人,大司徒
伏湛长子,东汉官员。伏隆少时以节操成名,初任郡中
督邮。建武二年(26年),到怀宫受到光武帝
刘秀的亲近接待。建武三年(27年),任
太中大夫,出使青徐二州,招降各
郡国。同年冬天,伏隆任
光禄大夫,出使张步处,被张步拘禁杀害。建武五年(29年),张步被平定,光武帝命伏隆弟伏咸收其尸体,赐给棺材盛殓。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当时
张步兄弟各自拥有强大的军队,占据齐地,朝廷任命伏隆为
太中大夫,带符节出使青、徐二州,招降各
郡国。伏隆发送檄文给各郡国说:“先前,奸臣
王莽,杀害皇帝盗取帝位,宗室起兵,铲除乱人诛杀王莽,因此大家拥立圣公
刘玄,来主持国家。但他任用奸臣,杀害忠良,三王作乱,盗贼横行,违背天意,最终被
赤眉军杀害。皇天保佑汉室,圣明的人应运而生,陛下大发神威,以少胜多。因此
王寻、
王邑以百万大军,在昆阳被打得大败溃散,
王郎率所有赵地军队,在
邯郸被打得土崩瓦解,大肜、高胡望见军旗就逃跑,铁胆、五校也无不被打败。梁王
刘永,因是宗室成员,受封为侯王,不知满足,自找祸害,于是封爵任官,做出大逆不道的事。如今虎牙大将军
盖延屯兵十万,已经攻克
睢阳,刘永逃走,家已被族灭。这是各位听说过的。你们不事先替自己考虑,后悔怎么来得及?”青州、徐州的贼兵得到文告后很恐慌,获索贼人右师郎等六股贼兵立即全部投降。张步派使者随伏隆到朝廷上书,进贡鳆鱼。
建武三年(公元27年)冬天,朝廷任命伏隆为
光禄大夫,再次出使张步那里,并与新任青州太守和都尉一起东行,诏书命令伏隆可以直接任命县令以下官员。伏隆招抚安慰,许多地方都投降归附。光武帝嘉奖他的功劳,把他比作
郦生。就地任命张步为东莱太守,而刘永也派使者封张步为齐王。张步贪恋侯王的爵位,犹豫不决。伏隆开导他说:“
汉高祖和天下约定,不是刘氏不能封王,现在可以做十万户侯了。”张步想留伏隆和他一起守卫二州,伏隆不肯,想回朝廷覆命,张步于是拘禁伏隆而接受刘永封爵。伏隆派密使上书说:“臣伏隆出使没有功劳,被叛贼张步拘禁,虽身在危难,舍命不顾。另外官民得知张步反叛,心中不愿归依他,希望朝廷按时出兵,不要担心臣伏隆。臣伏隆能活着回朝廷,被有关部门处死,这是我最大的心愿。如果死在敌人手中,就把父母兄弟长托给陛下了。陛下和皇后、太子永远享受万国,和上天一样无边无际。”光武帝见到伏隆的奏书,召见伏隆的父亲
伏湛流着眼泪把伏隆的奏书给他看并说:“伏隆可以说是具有
苏武一样的节操。恨不能且答应他并立即把他救回来!”不久,伏隆被张步杀害,当时的人无不为他痛惜悲哀。
建武五年(29年),朝廷平定张步,光武帝到北海,诏书命令伏隆的弟弟伏咸收伏隆的尸体,赐给棺材盛殓,太中大夫护送丧事,诏书通知琅琊郡修建坟墓,任用伏隆的儿子伏瑗为
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