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期间是指在
会计工作中,为核算
经营活动或
预算执行情况所规定的
起讫期间。会计期间主要是确定
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也是
财政年度、
预算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根据国家的不同情况而定,可以采用历年制,即日历年制,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也可以不采用历年制,如采用7月制,从每年7月1日起至下年6月30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还有采用4月制的,从每年4月1日起至下年3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确定之后,一般还要确定会计月度和季度。
定义
一个
会计个体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其
经济活动是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为了及时提供决策和管理所需要的信息,在
会计工作中,人为地在时间上把连续不断的企业
经营活动及其结果用起止日期加以划分,形成会计期间,这就是会计分期的假设。我国《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期间一般应从公历1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又称
会计年度、会计年度,
财务年度基准日,会计年度基准日。
除了会计年度以外,我国的会计期间还有:月度、季度、半年度。小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称为会计中期.
影响作用
由于设定了会计期间,会计核算必然要解决
企业收入和费用属于哪一个会计期间确认的问题。在某一特定时期内,一家企业各项收入和费用的发生与现金的
实际收入和支出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例如,因
固定资产耗用等原因引起
折旧费用的发生,却没有导致现金的流出。处理此类业务,有两种不同的
会计处理基础,即
收付实现制和
权责发生制。把会计期间看作一个企业连续两次编制并提供
财务报表之间的时间段,常常对我们很有用。
会计期间假设是
持续经营假设的必然结果。为了使
会计报表使用者能够定期、及时地了解企业的
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就要把连续经营活动人为地进行划分,以便定期进行结算、汇总、报告和评价。会计期间假设是正确计算损益的前提,
利润总额、收入、费用等
会计概念都是以“时期”为前提的。
会计年度
世界各国的会计年度不同,大概如下。
采用历年制(每年1月1日—每年12月31日)的有:
采用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制的有:
采用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制的有:
采用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制的有:
其他类型
土耳其:每年3月至次年2月;
阿根廷:每年11月至次的10月;
卢森堡:每年5月至次年4月;
包括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国际会计公司的会计年度多有不同,所以国际公司年度收入排行榜并不是一个统一基准日的排行。
基准日
安永 每年6月30日
德豪 每年9月30日
均富 每年9月30日
罗申美 每年8月31日
尼克夏 每年9月30日
博太 每年10月30日
马施云 每年12月31日
鹏歌富达 每年6月30日
费都寿 每年9月30日
浩信 每年11月30日
捷安 每年10月31日
克瑞斯顿 每年10月31日
玛泽斯 每年8月31日
玛扎尔 每年12月31日
艾格斯每年12月31日
钱特雷 每年9月30日
贝克每年6月30日
联合会计师国际 每年3月31日
主要区别
在中国,会计年度和会计期间是固定的:即按
自然年度为一个会计年度,而会计期间就是12个自然月。但在其他大多数国家,会计年度和会计期间是不做硬性规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定义。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国外援用分支机构和合资企业,而到中国来投资办厂的
外国公司更是数不胜数,所以根据不同分支机构和国外总部的环境来定义不同的会计期间已经成为不少企业的必需。
总账模块提供了灵活的方式来定义会计年度和会计期间。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将特定的会计年度和期间定义为一个“
会计年度变式”。对于一个集团来说,可以有多个会计年度变式。各个分公司既可以共用一个会计年度变式,也可以使用自己特殊的会计年度变式。
中国的公司可以使用12个自然月加4个特殊期间的会计期间定义。4个特殊期间是用于
年结时不同性质的
调整分录的。对于国外的分支,可以定义其他会计年度变式。比如,每年3月31日为会计年度的终结,按自然月定义期间。在这种情况下,每年的4月1日到4月30日是第一个期间,3月1日到3月31日是第12个期间。这种会计年度变式是与年度无关的。对于任何一个年度,如2004年和2005年,它们的期间都是4月1日到4月30日,不会随会计年度变化而改变。
出于业务需要,有些公司的会计期间定义得比较复杂。比如按周定义期间,也称为445方式。即期间1是每年的第1-4周,期间2是第5-8周,期间3是第9-13周。即每年依然是4个季度,但每个季度不再是3个自然月,而是3个期间,其长度分别是4周、4周和5周,年度结账日是每年的12月31日。这种情况在
总账模块中就可以用“与年度相关的会计年度变式”来配置。我们在系统中定义2004年期间1是从1月1日-1月24日,而2005年期间1则是从1月1日-1月29日。显然,如果按周定义期间,每个期间在不同年度的起始日和终止日是不固定的。
会计决算
会计期间
会计决算报表的起讫时间。企业
会计核算以企业持续正常
生产经营为前提,即企业的经营活动是连续不断进行的。会计要对这个连续不断的经营活动过程进行计量记录和报告,从而提供有用的
会计信息。摆在
会计人员面前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又在什么时候终止其经营活动过程,以便对其进行反映。显然,会计人员如果能够等到企业全部结束了它的经营活动并将各种资产变成现金将各项负债完毕.再对企业进行结算,这时企业全部经营期间的
净收益就能非常简便而清晰地计算出来。当然这样进行会计核算也就不需要会计分期了。然而,在正常情况下.会计人员无法知道企业在什么时间结束它的
经营活动,当然也就不能等到企业全部结束了它的经营业务,再开始编制企 业对内对外的
会计报告。所以,唯一的选择是在企业持续正常经营中,设定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可能断开的,并且可以划分成各个相等的期间。会计期间的前提是与持续经营的前提联系在一起的,两者相互补充,不可分离。只有设定一个
会计主体能够持续经营下去而没有期限,才有必要和可能进行会计分期。立足于企业持续正常的经营,又尽可能分清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绩,才能连续地提供会计主体在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以及期初、期末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的信息。会计分期前提对企业会计核算有
重大影响。表现在:
如果企业经营活动仅仅是一次性的行为,那么一切收入和费用都应在一个经营期间内发生。如果
会计计量和报告的是一个企业连续经营活动的某个片段,那就不能指望将企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收益一次性地计入当期,而必须按会计期间‘在各
生产周期内进行分配。一母会计分期前提强化厂会云日言密.的预汁性质一这是为由干将企业的经营活动划分为各个相等的期间,带来了费用和收益在各会计期间内的
分配问题。这种分配过程带有很大的经验估计成分,从而使会计
处理过程成为一个
经验分析及预测过程。
会计分期前提还是
一贯性原则的基础。由于会计分期前提将一个连续的生产经营过程人为地划分开来,进行分别计量和报告,为了
比较分析各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必须保证每个会计期间 内所使用的
会计处理方法是基本一致的。否则,就无从比较各经营期内的实际情况。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期间划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即按年、
按季和按月份结算账目,编制会计报表。其中,年度、季度和月份划分与
日历日期相同。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第一日至该季度的最后一天为一个会计季度;每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为一个会计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