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住宅用地出让合同将规定最低容积率,明确单位面积内所建住宅的套数和套型;工业用地如果增加容积率,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针对1月3日下发的《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称国务院通知),国土资源部在10号发布的“答记者问”中作出更详细的解释。
通知规定,
工业用地和
商业、
旅游、
娱乐、
商品住宅等
经营性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对储备土地的出让,明确了出让前要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土地前期开发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土地出让前要制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及时形成有效供给,确保节约集约利用每宗土地。
在此之前,土地出让合同一般只标明最高容积率,开发商在不超过这一容积率范围之内进行开发,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开发商为了提高住宅附加值,有时候会采取牺牲容积率的办法来进行规划。一旦这一办法实行,故意牺牲容积率的“类别墅”产品就不太可能出现。
广州、深圳正酝酿试点实施该措施,确保中小户型普通住宅供应量,
广州十区商品房均价18484元/平方米,比15926元/平方米上升了2558元。
建设部曾明文规定,各地住宅建设70%-80%应建
经济适用房,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但在实际建设中,经济适用房只占住宅建设中的很小一部分,远远满足不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要求。
据悉,国家建设部已经在着手落实该项措施,各省、市都在研究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里增加对“住房套数”的要求。杜挺称,广东省也正在研究相关措施。
深圳有望进行试点,广州市相关部门也在考虑中。该项措施全面推开之前将进行试点,也仅是在部分地块中实施。
目前,在
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合同中,政府部门都只规定地块的
用地面积、
容积率以及建筑面积,至于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将建成什么样户型、多大面积的房子,是否将建成“
豪宅”等,相关的规划设计中并没有具体要求。而将“住宅套数”写入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后,该地块建起的楼房中,一定数量的中、小户型普通住宅就能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