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华,男,祖籍浙江省富阳市,出生地浙江省
桐庐县,法学本科, 原任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四级高级法官,杭州市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人才库成员,杭州市法学会专家人才库成员。2016年12月遴选为员额法官。2020年底领取律师执业证(已主动注销执业证),主要从事公益法律咨询,律师进社区、进村、进企业、进学校,为他们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增加一些乐趣。
个人简介
何建华,男,
浙江省富阳市人,法学本科, 现任浙江省
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杭州市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期、第二期人才库成员(现为第2期)。杭州市法学会专家人才库成员。2020年底为执业律师(3个月后自动注销执业证),主要从事公益法律咨询,律师进社区、进村、进企业、进学校,为他们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增加一些乐趣。
在《
人民司法》、《
法律适用》、《刑事法律文件解读》、《
民事法律文件解读》、《
中国审判》、《
案例指导》等法学期刊发表法学论文、案例分析60余篇,并多次获奖。
在《
人民法院报》、《
检察日报》、《
浙江日报》、《
杭州日报》、《
浙江法制报》、《
浙江工人日报》、《
钱江晚报》、《
今日早报》、《新民生报》、《
青年时报》和“
中国法院网”、“正义网”、“
中国民商法律网”、“华东司法研究网”、“东方法眼”、“中国普法网”、“
法律教育网”、“刑事审判网”等发表法制新闻100余篇。
学习简历
1983年至1986年北京语言文学自修大学学习结业,
1985年至1989年全国法院自修法律大学专科学习毕业,
2002年至2005年北京大学
远程教学法学本科学习毕业,
2007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官等级
1998年为三级法官,
2001年为二级法官,
2004年为一级法官,
2006年为四级高级法官。
工作简历
1979年7月至1983年7月担任
桐庐县凤川镇中心小学教师,
1983年7月至1983年10月担任桐庐县三合中心小学教师,
1983年10月调入桐庐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司法警察,工会委员,
1994年任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6年任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持工作,刑庭被授予杭州市“严打斗争”集体三等功),
1997年任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经济审判庭副庭长,
1998年任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桐君人民法庭副庭长,
1999年至2001年任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窄溪人民法庭庭长、政治指导员,
2001年至2009年任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04年刑庭被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2007年起任浙江省
桐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12年被聘为桐庐县“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
2014年1月22日确定为杭州市法学会专家人才库成员。
获奖荣誉
1989年授予桐庐县优秀共青团员,
1986年被桐庐县总工会评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989年被桐庐县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作者,
1990年被桐庐县总工会评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990年被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2年被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3年、1994年被桐庐县总工会评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995年被县党工委评为党员积极分子,
1996年被县党工委评为党员积极分子,
1996年荣立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打斗争”个人三等功,
1997年被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审判员,
1997年被县党工委评为党员积极分子,
1997年授予桐庐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个人先进事迹浙江省
桐庐县党工委作专题刊发、县电视台作专题报导),
1998年被县人民法院嘉奖一次,
1999年优秀法律文书获得者,
1999年被县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审判员,
2002年度获《桐庐报社》优秀通讯员三等奖,
2004年被县党工委评为党员积极分子,
2004年度《今日桐庐》、桐庐新闻网优秀通讯员,
2004年在“学习节”活动中,(2004)桐刑初字第127号裁判文书获三等奖,
2005年获浙江省杭州市学习成才十佳标兵,
2006年1月被杭州市委
政法委员会评为杭州市
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个人,
2005-2006年度杭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
2006年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法官行为年”活动中,(2005)桐刑初字第345号裁判文书获二等奖,
2007年12月被
桐庐县人民政府评为“两江”砂石开采规范整治工作先进个人,
2007、2008年桐庐县人民法院优秀信息调研员,
2007年10月23日《无名尸民事权利及其司法保护的途径》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提名奖,
2007年10月《论和谐社会下无名尸民事权利及其司法保护的途径》收录浙江省法学会、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推进城市化建设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集,
2009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研究》被评为2008年度杭州市
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2009年《司法权威的进路探索: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八届学术研讨会二等奖,浙江省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
2010年《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的司法认定》获主题为“
刑事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暨刑事法前沿问题探讨”,由
人民法院报和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河南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08-2009年“金博大杯”刑事审判有奖征文三等奖,奖金1000元,
2011年《我的八小时以外》入选(2011年)浙江省法院学术研讨20周年《我与法院学术研讨》纪念文集。
(2011)杭桐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被评为杭州市法院系统优秀裁判文书。
2013年《审理刑事疑案方式研究》(与
刘刚合作)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2013年度优秀奖。
2014年1月14日《徐兴华盗窃案》被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案例。
2015年《司法效率新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书面审理制度》(与姚秋娉合作)一文荣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调研成果
1、《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时限制度若干问题探讨》本科毕业论文2004年第7期《浙江审判》和2006年第4期《杭州法学》。
2、《乘人不备以假换真如何定性》2004年7月30日《北方出行导报》法律版。
3、《本案将黄某作为人质的行为是非法拘禁罪还是绑架罪》2004年8月3日,《中国法院网》。
4、《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几个问题》2004年6月30日,《中国法院网》。
5、《从该案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重大经济损失的认定》2004年8月6日,《
中国法院网》。
6、《花季少年勿陷犯罪深渊》(合作)2004年11月12日,《今日桐庐》。
7、《同样撞死一人为何判刑不一样》2004年9月1日《浙江工人日报》。
8、《浅谈主持法庭辩论的三个问题》2005年3月31日,《中国法院网》。
9、《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对策》2005年《中国法院网》。
10、《审理被告人袁土林故意伤害案的法律思考》2006年,《北大法律信息网》。
11、《对以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裁判文书的日期为结案时间的质疑》2005年4月12日,《
中国法院网》。
12、《初探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几个问题》2005年第3期《
甘肃社会科学》。
13、《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8年第7、8合辑。
14、《审理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案件应如何定性》2006年第1-2期《
法律适用》。
15、《入户抢劫后放弃财物行为的犯罪形态认定》2006年第2期《杭州审判》。
16、《从一则案例看滥伐林木罪主观方面的认定》2004年《
中国法院网》。
17、《擅自砍伐杉木幼林应定滥伐林木罪》2004年5月9日,《中国法院网》。
18、《用刑法手段解决执行难》2004年11月29日,《中国法院网》。
19、《入室抢劫放弃财物行为犯罪形态研究》2007年11月《浙工大法律评论》第三卷。
20、《入户抢劫放弃财物行为犯罪形态研究》《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8年第3辑。
21、《对确定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案件结案日期的探讨》2006年第7期《
浙江社会科学》。
22、《法官如何主持法庭辩论》2006年第4期《杭州审判》。
23、《民政局能否代为不明身份死亡者主张权利?》 2007年第3期《
中国审判》,2007年3期《广州律师》转载。
24、《浙江桐庐-全国首例判决支持民政局为无名尸维权案》2007年人民法院网。
25、《桐庐:民政局为无名尸维权,主体适格》2007年第3期下半月《人民司法案例》。
26、《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属交通肇事后逃逸》(案例)2007年第4期下半月《人民司法案例》。
27、《拾得他人借记卡及秘码支取现金行为的定性》,2007年增刊总第165期《
法学杂志》。
28、《无名尸民事权利及其司法保护的途径》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七届学术研讨会2007年10月23日提名奖,
29、《论和谐社会下无名尸民事权利及其司法保护的途径》收录2007年10月浙江省法学会、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推进城市化建设法律问题研讨会论文集。
30、《无名尸民事权利司法保护问题研究》2008年11期《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31、《以租车为名连环骗租汽车后采取质押的方法变现行为的定性》(案例分析)2007年4期《浙江审判》。
32、《以租车为名连环骗租汽车后采取质押方法变现行为如何定性》2007年2期《杭州法学》。
33、《买卖伪造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2007年4期总第14期《杭州法学》。
34、《买卖伪造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2007年第12期《人民司法案例》。
35、《被告人通过亲友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认定立功》2007年第3期《杭州审判》。
36、《通过亲友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应认定立功》2007年20期《人民司法案例》。
37、《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研究》
人民法院出版社,《
最新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7年第6辑。
38、《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研究》2008年第1期《杭州审判》。被评为2008年度杭州市
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39、《司法权威的进路探索: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异地管辖》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八届学术研讨会二等奖,浙江省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
40、《明知盗窃而接受雇佣实施接送行为的认定》《人民法院报》2008年4月9日。
41、《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司法认定》《浙江消防》2008年第3期。
42、《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的司法认定》《人民司法案例》2008年第18期。
43、《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的司法认定》《
人民法院报》,主题为“
刑事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暨刑事法前沿问题探讨”,由人民法院报和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河南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08-2009年“金博大杯”刑事审判有奖征文三等奖。
44、《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的司法认定》《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9年第1、2合辑。
45、《绑架罪情节较轻的司法认定》《浙江省高院案例指导》2009年3期,总第11期。
46、《法庭辩论中的庭审驾驭能力探析》《
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09年第6辑。
47、《审理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案件应如何定性》(修改稿),2010年《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0年第8辑。
48、《我的八小时以外》入选(2011年)浙江省法院学术研讨20周年《我与法院学术研讨》纪念文集。
49、《激情与动力》2009年4月1日在杭州市法院调研工作会议经验交流发言稿(
桐庐县人民法院2009年第一期法院工作简报转发)。
50、《是犯罪既遂、未遂,还是中止?》《北大法律信息网》2010年。
51、《盗窃游戏虚拟货币应如何认定》《杭州法学》2011年第1期。
52、《“北大”使我走上学术研究之路》2011年1月4日,《北大法律信息网》。
53、《盗窃游戏虚拟货币行为的认定》《杭州审判》2011年第1期。
54、《盗窃游戏虚拟货币应定盗窃罪》《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1年第6辑。
55、《徐兴华盗窃案》《浙江省高院案例指导》2012年1期,总第23期。
56、《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2012年5月30日,桐庐县人民法院《调查与研究专刊之一》。
57、《兰燕红贩卖毒品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2年第11辑,总第89辑。
58、《审理刑事疑案方式研究》(与
刘刚合作)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2013年度优秀奖。
59、《刑事疑案审理方式略论》2013年第3期《杭州审判》。
60、《徐兴华盗窃案》2014年1月14日被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案例。
61、《以非法拘禁的方式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行为的分析》,《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4年第8辑,总第110辑。
62、《司法效率新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书面审理制度》(与姚秋娉合作)一文荣获杭州市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65、《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经验及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与姚秋娉合作)一文荣获杭州市法学会,2016年度杭州市法学会深入开展“法学在行动——平安护航G20‘七个一’活动”法学论文三级课题奖。
参考资料
时代楷模.杭州市总工会.2005\u5e7406\u670816\u65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