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度(1799年—1855年),清代官员。字子琴,原名廷椿。广东
番禺人。
侯康之弟。
少贫困,佣书于外,夜归,灯下读书,儿女鸡犬环绕之,不顾。年三十七,始为
县学生员。与兄侯康同年举乡试。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
大挑一等,试用知县,分发
广西,署
河池知州。例有馈礼于上官,独不馈,知府衔之。太平军起,河池州居万山中,无城郭,侯度伐木为栅,因山势联络,坚固可守。又使民十家为牌,对于参加太平军的民众,仿
赵广汉銗筩法,使良民告“奸民”,十得六七。南丹土知州差役莫应和以事被拘,上司命侯度审核,得到实据,将治其罪。当时广西巡抚
邹鸣鹤命民团练,莫应和诉于
庆远府,自称出家财团练,而知州索贿。庆远知府禀巡抚邹鸣鹤,邹鸣鹤上奏朝廷。其后发现莫应和诬告,仍回护前奏,罚侯度俸。太平军攻
桂林,邹鸣鹤命侯度守城,宿堞旁数月。太平军撤走后,又命至
梧州办盐事。遂告病归。刚到家就病卒,时为咸丰五年(1855年)五月,年五十七。
陈沣:为人静朴和厚,经传贯洽,尤长于礼。自大挑后,志在吏治,常读诸史循吏传及兵书。
侯度以世风衰坏,采古书名言为一编,曰《述古轩家训》,在梧州为太平军所焚;其副本在番禺志书局,为英法联军所焚,遂失传。所著说经文,刻于《学海堂集》。又通算学,所著书亦散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