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思止(?-693年),字号不详,雍州醴泉县(今陕西省礼泉县)人。
唐朝武周年间酷吏。
侯思止,雍州醴泉人也。贫穷不能理生业,乃乐事渤海高元礼家。个性无赖诡谲。时恒州刺史裴贞杖一判司。武则天将不利王室,罗反之徒已兴矣。判司教侯思止说
游击将军高元礼,因请状乃告
舒王李元名及裴贞反。周兴按之,并族灭。授侯思止游击将军。高元礼惧而
曲媚,引与同坐,呼为侯大,曰:“国家用人以不次,若言侯大不识字,即奏云:‘獬豸兽亦不识字,而能触邪。’”武则天果如其言。侯思止以獬豸对之,武则天大悦。
天授三年,乃拜
朝散大夫、左台
侍御史。高元礼复教曰:“在上知侯大无宅,倘以诸役
官宅见借,可辞谢而不受。在上必问所由,即奏云:‘诸反
逆人,臣恶其名,不愿坐其宅。’”则天复大悦,恩泽甚优。即思止既按制狱,
苛酷日甚。尝按
中丞魏元忠,曰:“急认白司马,不然,即吃孟青。”白司马者,洛阳有坂号白司马坂。孟青者,将军姓孟名青棒,即杀琅邪王冲者也。思止闾巷庸奴,常以此谓诸囚也。
魏元忠辞气不屈。侯思止怒而倒曳魏元忠。魏元忠徐起曰:“我薄命,如乘恶驴坠,脚为镫所挂,被拖曳。”侯思止大怒,又曳之曰:“汝拒
捍制使,奏斩之。”魏元忠:“侯思止,汝今为国家御史,须识礼数轻重。如必须魏元忠头,何不以锯截将,无为抑我承反。奈何尔佩服朱紫,亲衔天命,不行正直之事,乃言白司马、孟青,是何言也!非魏元忠,无人抑教。”侯思止惊起悚怍,曰:“侯思止死罪,幸蒙中丞教。”引上床坐而问之。魏元忠徐就坐自若,思止言竟不正。时人效之,以为谈谑之资。
侍御史霍献可笑之,侯思止以闻。武则天怒,谓霍献可曰:“我已用之,卿笑何也?”霍献可具以其言奏,武则天亦大笑。
计时,
来俊臣弃故妻,逼娶太原王庆诜之女。侯思止亦奏请娶
赵郡李自挹女,敕政事商量。
凤阁侍郎李昭德抚掌谓诸宰相曰:“大可笑。”诸宰相问故,昭德曰:“往年,来俊臣贼劫王庆诜女,已大辱国。今日此奴又请索李自挹女,无乃复辱国乎!”竟为李昭德搒杀之。
唐朝人侯思止家境贫困,不能维持生活,于是投奔依附
恒州参军高元礼。但是,这个人行为无赖,心地阴险诡诈,没有人能赶得上他。当时,恒州刺史裴贞杖罚一名判司。这位判司怀恨在心。这时候,
武则天舒王游击将军武则天官宅武周
侍御史侯思止,醴泉卖饼食人也。
罗告推勘中丞来俊臣也。孟青者。将军孟青棒也。后坐私畜锦,朝堂决杀之。(出《
朝野佥载》)
御史中丞来俊臣(武周时期酷吏,常罗织构陷制造冤案,著有《罗织经》一书);孟青,是指将军孟青使用过的木棒(曾用此棒
杖杀过人)。后来因犯下私自积蓄锦缎之罪,朝廷判决他死刑而被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