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
阆州升格为保宁府,下辖阆中、
南部、
苍溪、
西水、
奉国、
新井、
新政七县,府治阆中。至元二十年(1283年),奉国并入苍溪,西水、新井、新政并入南部。
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
剑州划入保宁府,剑州下辖
梓潼。洪武九年(1376年),剑州并入
阆中,
广元州、
巴县、
通江、梓潼划入保宁府,广元州下辖
昭化。洪武十年(1377年),
苍溪、
南部并入阆中,昭化并入广元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苍溪、南部、剑州,梓潼再次划入剑州,广元州复置绵谷、昭化,昭化划入保宁府。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广元州降为县,绵谷并入
广元。
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年),巴县升格为州,通江再次划入巴州。正德十一年(1516年),从巴州分置
南江,仍隶巴州。保宁府下辖阆中、南部、苍溪、广元、昭化、剑州、梓潼、巴州、通江、南江二州八县,其中剑州下辖梓潼,巴州下辖通江、南江。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县行政官厅组织令》和《省官制》、《道官制》、《县官制》,将府、州、厅全部改县,保宁府被废。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至至元二十年(1283年),辖阆中、
南部、
苍溪、
西水、
奉国、
新井、
新政七县。
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至洪武九年(1376年),辖阆中、
南部、
苍溪、剑州、梓潼一州四县。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至洪武十年(1377年),辖阆中、
南部、
苍溪、梓潼、广元州、昭化、巴县、通江一州七县。
明太祖洪武十年(1377年)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辖阆中、梓潼、广元州、巴县、通江一州四县。
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年)至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辖阆中、
南部、
苍溪、
剑州、梓潼、广元州、绵谷、昭化、巴县、通江二州八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