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在不同行业中含义不同。在
农业中指
农产品减少其成熟时间,加快成熟周期;在借贷业中指逾期
不良资产回收的一种方式,通常是债权方自己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欠款收回业务。
催收则是对
企业坏账或个人欠款进行补救的
民事行为。催收的双方为债权方和债务方。如果债务方无力或无心偿还债务,催收方通过一些民事方法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
催收的目标是
坏账,企业或个人无法收回坏账或欠款时,就催生了催收这个行业。
中国早在唐朝时便有律法约束无法履约还款之人。
唐律第26卷
杂律中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疋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疋加二等。百疋又加三等、各令备偿。疋是匹的意思,这条法律规定,欠债达到1匹布的价值,违约20日不还就要被处以
笞刑20下,每过20日再加一等,直至从笞刑20下升级为
杖刑60下。欠债达到30匹,就要在杖刑60下的基础上加二等,达到100匹的话就要加三等处罚,也就是杖刑90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