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延
汉成帝刘骜的第六个年号
元延(前12年——前9年)是西汉时期皇帝汉成帝刘骜的第六个年号,共计4年。
纪年对照
西汉年号
君主简介
汉成帝刘骜(公元前51年—公元前7年),西汉第十二位皇帝汉元帝刘奭孝元皇后王政君所生的嫡子,公元前33年—公元前7年在位,共在位25年。竟宁元年(前33年),汉成帝继位。绥和二年(前7年),汉成帝去世,终年44岁,谥号孝成皇帝,庙号统宗,葬于延陵
历史大事
元年
王商死,王根大司马骠骑将军。是年,北地太守谷永、中垒校尉刘向等因灾异上言,论王氏专权问题。成帝赴张禹家征询意见。融恐慌为王氏所怨,劝帝勿信“新学小生”之言。前槐里令朱云请斩佞臣张禹,几死,因左将军辛庆忌苦谏得免。庆忌为当时名将,旋卒。匈奴搜谐单于死弟车牙若靼单于立。
二年
乌孙内讧
元延二年(前11),乌孙小昆弥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翖侯大乱,成帝诏段会宗左曹中郎将光禄大夫,使安辑乌孙,立安日弟未振将为小昆弥,定其国而归。时大昆弥雌粟靡勇健,未振将恐为其所并,变使贵人乌日领诈降,刺杀雌粟靡。汉遣段会宗立解忧公主之孙伊秩靡为大昆弥。后大昆弥、翖侯难栖又将未振将杀死,立安日子安犁靡为小昆弥。汉恨未能亲自诛杀未振将,又遣段会宗发戊己校尉诸国兵,诛杀未振将太子番丘。小昆弥安犁靡勒兵数千骑围段会宗。会宗说明奉天子之命来诛番丘。小昆弥以下乃号泣罢去。会宗还,奏以难栖为坚守都尉。
三年
行五均六筦之法
始建国二年(10)二月,王莽开始先后实行对盐、铁、酒专卖、政府铸钱、名山大泽产品收税和五均赊贷。此六种经济事业的管制措施,称为五均六筦。盐、铁专卖和政府铸钱,是承袭武帝以来的旧制。酒的专卖在昭帝始元六年(前81)盐铁会议后废除,改收酒税。王莽时恢复酒专卖,规定卖酒毛利三分偿付各种材料、燃料、工具消耗及人工费用,七分作为纯利入官。对名山大泽产品的征课规定是,凡开采金、银、铜、锡和采捕作为货币原料的龟、贝的工商业者,其产品不许在市场上自由出售,都要向政府申报,钱府在一定时期予以收购。凡从事鱼鳖、鸟兽等的捕捞猎取和从事畜牧的,也同其他小工商业者及出售家庭副业产品者一样,收其利润的十分之一以为“贡”,经营者如不向政府申报和申报有隐瞒,则没收产品,并罚一年劳役,五均赊贷是政府对城市工商业经营和市场物价进行统制和管理,并举办官营的贷款业务。具体办法是:在长安及洛阳、临淄、邯郸、宛、成都等五都设立五均官,改市令(长)为五均同市,下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五人。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平准物价。于四季之中月,根据实际情况定出合理价格,作为“市平”,即市场标准价格。若市场价格超过市平,政府则以平价抛售物资,若市场价格低于市平,则听民自相买卖。同时还规定,众商民买卖“五谷布帛丝锦之物”,是百姓生计所系,若有商民囤积拒售,五官考实其原收购价之后,用其本价买取,不令折本,然后以平价卖出。五均官还负责征收工商税,并经营向平民的赊贷。由于王莽政权的腐朽,推行上述政策官员多出身大工商主,他们与地方政权、豪富吏民狼狈为奸,操纵物价,强取百姓货物。赊贷过期不还,便要罚作刑徒。官府收税十分繁苛,至使广大中小工商业者乃至居民深受其害。五均六筦成了对百姓的暴政。
贬匈奴单于为“降奴服于”
始建国二年(10)十二月,王莽下令将匈奴单于的名称改作降奴服于,决定把匈奴的国土和人民分为十五国,立呼韩邪单于的十五个子孙作单于。派遣中郎将蔺苞、戴级前往边境召集应赐封单于者,又派立国将军孙建等十二将统率士兵、壮丁、犯人三十万人,分道出击匈奴。先期到达的部队在边郡驻扎,待各路人马到齐后才同时出击。
作宝货
始建国二年(10)十二月,王莽再次改变币制,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即金(一种,一斤值万钱)、银(二种)、龟甲(四种)、贝(五种)、钱(六种)、布(铜制十种),共二十八种货币。故称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严禁私铸钱币,一家盗铸,五家连坐。由于这些货币品类繁杂,比值极不合理,并且把久已失掉货币性能的龟贝原始货币强令通行使用,加以屡铸屡废,变更频繁,在人们心目失去信任。所以,民间私下仍流通五铢钱。因遭到法令禁止,致使货币流通陷于停滞。一年后被迫废除,只留小钱值一,大钱五十两种继续使用。
四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
中山王兴、定陶王欣皆来朝,中山王独从傅,定陶王尽从傅、相、中尉。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佗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是时诸侯王唯二人于帝为至亲,定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赵皇后、昭仪及票骑将军王根。后、昭仪、根见上无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定陶王,劝帝以为嗣。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而遣之,时年十七矣。
三月,上行幸河东,祠后土
陨石于关东二。
王根荐谷永,征入,为大司农。永前后所上四十馀事,略相反覆,专攻上身后宫而已;党于王氏,上亦知之,不甚亲信也。为大司农岁馀,病;满三月,上不赐告,即时免。数月,卒。
出生名人
元延四年——刘衎汉平帝
相关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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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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