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拼音:kè),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克”字的构形尚不明确,一说“克”在甲金文中都是人穿戴甲胄的样子,因此克的本义是战胜、打败对方,表示头戴胄的武士能够取胜之意。一说“克”的古字形像用一把石斧向一头野兽砸去的样子,表示“战胜”的意思。“克”的本义一般认为是战胜,后引申为削减,又引申为能胜任。再虚化为助动词,表示能。克还表示一种公制的质量单位。现代又用作音译字。
字源演变
“克”字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写作图1或图2,字形下部似为“
皮”字去掉手形构件所剩下的部分,上面有一点或一竖。西周金文(图3-6)与甲骨文基本一致,只是有些字形开始在上面的短竖上增添一点。到了春秋时期,这一点又渐变为一横,从而与短竖构成“十”字(图7、9)。再往后,下面构件的下端变为“儿”(人)字形,后世的隶书和楷书大都沿袭这种字形。小篆(图17)的字形又有所不同,上面的“十”字变为“亠”形,下部“人”字形演变为长长的,弯曲的一笔。
有关甲骨文“克”字的构形含义有多种说法。《
说文解字》认为“克”字“象屋下刻木之形”。许慎是就小篆字形分析的,“克”字的篆书和其甲骨文形体相比较,已发生较大程度的形体讹变,所以,《说文》释“克”字的形体“象屋下刻木之形”则不可信。段玉裁注中的“上象屋,下象刻木录录形。木坚而安居屋下栔刻之,能事之意也,相胜之意也”,企图将“象屋下刻木之形”的讹变形体和“克”的词义系联起来,也难以令人信服。
有的学者从《说文》“克,肩也”的释义的角度入手,以为“克”的形体义为人的肩状。如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以肩任物曰克,物高于肩,故从高省,下象肩形,古文亦象肩形。”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象人躬身以两手拊膝之形,上从口象所肩之物,肩重物者恒作此形也。……此字当以肩也为本谊(义),引申之遂有任也胜也能也诸义。”而“克,肩也”的训释,从早期典籍里的训诂材料来看,则来源于《
尔雅·释诂》中的“肩,克也”以及“肩,胜也”之说。然而,《尔雅·释诂》中的“肩,克也”是用来训释词义的,将“肩,克也”互训为“克,肩也”,并以之作为“克”一词的本义,就未必能成立。
一些学者认为“克”在甲金文中都是人穿戴甲胄的样子。
商承祚在《甲骨文字研究下编》中解释道:“象人戴胄而持干戈,故有克意。……持兵戴胄,故训胜,训杀,引申而为能,为肩。”后来在他的《说文中之古文考》中又重申:“戴胄服甲,战欲其克也。故克之训为胜。”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字上象胄形,下从皮省。当为铠之初文,亦即甲胄之甲之本字。……皮,金文……象手剥兽皮之形。……克为戎服,用以自御,故引申有能义。”
也有学者认为甲骨文“克”字下部模拟野兽,上部像石斧之类的武器,整个字形表示野兽被石斧杀死,且兽皮被剥下。一说上部一点模拟野兽流出的血,也是表示野兽被杀死的意思。梳理“克”一词的词义系统,再结合“克”的甲骨文形体义,“克”一词的发生背景当为人与兽相搏斗最后人杀死了兽,其本义“胜”义在形体表现时反映的是整个事件的结局,即兽已被杀死,且兽皮被剥之状。“克”一词的本义应为“战胜”义。从“战胜”义中又引申出“制服、损伤”等义,因为“胜”是有能力的表现,故从“胜”义中又引申出“能够、胜任、完成、能耐”等义。
“克”又是“剋”的简化字。“剋”原是“勊”的异体字,“勊”是形声字,从力为形,表示与用力气有关,克作为声旁指示读音。“勊”在汉代才被普遍使用,“剋”的使用状况就更晚了。
“剋”“尅”皆为“勊”之俗体。《说文解字·力部》云:“勊,尤极也。”解释为极其尽力辛劳,故剋之义也当为此。《玉篇》云:“勊,胜也,通作剋,又作尅,皆俗作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勊又剧之尤者也。剋者,以力制胜之谓。故其事为尤劳。”以力制胜当为剋之引申义。段氏又说:“勊之字讹而从刀作剋。犹剧之讹而从刀也。经典有克无剋。百家之书克剋不分。而勊乃废矣。”“剋”字通行,“勊、尅”遂弃而不用,而“剋”因与“克”音同义近,形体也接近,于是混用不分。
《王力古汉语字典》:“克,剋。二字同义。但在‘能’的意义上,作‘克’不作‘剋’,因此‘克勤克俭’不作‘剋勤剋俭’。在‘胜’的意义上,一般也只作‘克’。”“能”是“克”所独有的意义,所以繁体文本不能写“剋勤剋俭”,但可以写“剋日”“剋期”。用为“克(剋)日”“克(剋)期”等“严格限定(日期)”的“克(剋)”实际上是“刻”字的假借。东汉刘熙《释名·释言语第十二》云:“克,刻也。刻物有定处;人所克念,有常心也。”刻物以作标记限定范围,“克”遂引申为限定。东汉王符《潜夫论·交际》曰:“怀不来而外克期。”此义后世文献多混用“剋”。“克”本身意义众多,用法复杂,由“剋”来分释其部分意义,既满足了当时语言表达的需要,也顺应了文字发展的历史轨迹。再加上“剋”形体意义上都与“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最初可能会被看作用错字,时间久了便成为了习惯保留下来,所以就有了“剋日”“剋期”这样的用法。
详细释义
说明:“剋”读kè时简化为“克”,读作kēi时不简化,其主要意义有两个:1.训斥,如:厂长剋了他两句。2.打架,如:剋架。
(参考资料:《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字典》)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七】【克部】苦得切(kè)
肩也。象屋下刻木之形。凡克之属皆从克。
𠅡,古文克。
𠧳,亦古文克。
【注释】徐锴注:“肩,任也。负何之名也。与人肩膊之义通,能胜此物谓之克。”
说文解字注
“肩也”注:《周颂》传曰:“仔肩,克也。”人部曰:“仔,克也。”此曰:“克,肩也。”然则《周颂》“仔肩”,絫言之。毛谓二字皆训克也。肩谓任,任事以肩,故任谓之肩,亦谓之克。《释诂》云:“肩,克也。”又曰:“肩,胜也。”郑笺云:“仔肩,任也”。许云:“胜,任也。任,保也。保,当也。”凡物压於上谓之克。今苏常俗语如是。《释言》曰:“克,能也。”其引伸之义。《左传》曰:“凡师得儁曰克”,於“郑伯克段於鄢”曰:“如二君,故曰克。”即得儁之说也。谷梁曰:“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此《释言》之说也。《公羊》曰。克之者何。杀之也。此以相胜为义。《大雅》毛传云:“掊克,自伐而好胜人也。”俗作剋。
“象屋下刻木之形”注:上象屋,下象刻木彔彔形。木坚而安居屋下栔刻之,能事之意也,相胜之意也。苦得切,一部。刻、克叠韵。
广韵
苦得切,入德溪 ‖ 克声职部(kè)
克,能也。胜也。《说文》作𠅏,肩也。
康熙字典
【子集下】【儿部】 克;部外笔画:5
古文:𠧳、𡱀、𠅔、𠅡、𠧻
《
广韵》苦得切。《
集韵》《
韵会》《正韵》乞得切。并音刻。《说文》:肩也。徐曰:肩,任也。任者,又负荷之名也。能胜此物谓之克也。《易·大有》: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
又《玉篇》:胜也。《书·洪范》:沉潜刚克高明柔克。
又《尔雅·释言》:克,能也。《书·康诰》:克明峻德。
又扬子《法言》:胜己之私谓之克。《论语》:克已复礼为仁。
又《春秋·隐元年》:郑伯克段于鄢。《公羊传》:克之者何,杀之也。
又《左传·庄十一年》:得儁曰克。
又忌刻。《韵会》:胜心也。《左传·僖九年》:不忌不克。《集韵》:通作剋。
字形书法
字形对比
书写提示
“十”窄“兄”宽。“十”,首笔横居上居中,竖起笔于竖中线上端,略左斜。“兄”,“口”略扁,在田字格中心部位;“儿”,乚(竖弯钩)的竖段在竖中线,底部与撇尖持平。
书法欣赏
音韵汇集
韵书集成
(参考资料:汉典)
上中古音
(参考资料:汉典)
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