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简称: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3月13日上午闭幕,会议应出席委员2227人,实到2153人。
主要议程
大会听取
俞正声所作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议程
3月3日(星期二)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会
1.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2.听取俞正声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
齐续春副主席作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 报告
3月4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月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
下午3时 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五)
上午9时 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9时 界别联组会议(有二个以上小组的界别安排联组形式,联系本界别实际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日)
上午9时 小组会议(讨论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 午 委员休息
3月9日(星期一)
上午9时 小组会议(讨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3月10日(星期二)
上午9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发言
下午3时 小组会议(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学习讨论)
3月11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小组会议(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政协工作,讨论政协全国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
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大会发言
3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
1.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小组会议(审议各项决议草案,讨论“两高”工作报告)
4时30分 主席会议
1.听取分组会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2.审议提交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文件
3月13日(星期五)
上 午 委员机动
9时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 (草案)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
下午3时 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闭幕会
1.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大会议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政治决议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四个全面”是中共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布局,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会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群众关切,就做好2015年各项工作、完成“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开展广泛深入讨论。会议认为,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和化解经济下行压力,完善宏观政策,优化经济结构,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进实施“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做好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民生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不懈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投融资体制、财税金融、国企国资等各项改革,调动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积极性,培育发展新动能、新引擎。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会议要求,人民政协要紧紧围绕有关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特别是就制定“十三五”规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建言献策,广泛凝聚改革共识、发展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做到协商民主有新加强、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增进团结有新作为、履职能力有新提高,努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协商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政协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丰富协商内容、完善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切实提高协商实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
民革、台盟、
台联委员联组会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对推动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共同政治基础、坚定不移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坚定不移携手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要求,密切同台湾同胞的联系,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同胞携手共圆中国梦。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扎实做好团结各界、汇聚力量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联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更好服务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按照国家对外工作总体部署开展人民政协对外交往,加强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努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参与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相关活动,铭记历史、警示未来,推动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国际公平正义。会议强调,政协委员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全体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委员意识,勇于担当责任、提高能力素质、保持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廉洁自律,更好地服务人民、报效国家。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开幕式
协商议政共绘改革宏图,凝心聚力同创复兴伟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15年3月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今后10天里,2100多位政协委员将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力量。
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内气氛庄重热烈。象征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协会徽悬挂在主席台正中,十面鲜艳的红旗分列两侧。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韩启德、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张庆黎、李海峰、陈元、卢展工、周小川、王家瑞、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在主席台就座,祝贺大会召开。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227人,实到2153人,符合规定人数。下午3时,杜青林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唱国歌。大会首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
俞正声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
俞正声从8个方面总结了过去一年人民政协的工作。他说,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团结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发展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挥优势,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俞正声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履行职能,做到协商民主有新加强,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增进团结有新作为,履职能力有新提高,进一步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俞正声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受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交提案6101件,其中,大会提案5875件,平时提案226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其中,委员提案4663件,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等提出集体提案389件。总体看,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问题导向鲜明、针对性强,体现了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截至2015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046件,办复率为99.8%。
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同志还有:马凯、王沪宁、刘延东、刘奇葆、许其亮、孙春兰、李建国、李源潮、汪洋、张春贤、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胡春华、栗战书、郭金龙、韩正、赵洪祝、杨晶、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周强、曹建明等。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列席开幕会。各国驻华使节应邀旁听开幕会。
闭幕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简称: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2015年3月1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应出席委员2227人,实到2114人。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闭幕会。各国驻华使节应邀旁听闭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