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春秋时期
鲁国人,官至鲁国
宰相。因为清正廉洁而不收礼物、遵纪守法被流传后世。且教导的学生都很有名。
简介
公仪休,又作
公孙仪,是春秋时期
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宰相。其事迹载于
司马迁《
史记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淮南子·道应训》、《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初潭集·廉勤相》。
循吏,守法循理的官吏。《史记·
太史公自序》:“奉法循理之吏,不
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作《循吏列传》第五十九。”
史记
原文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①。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②。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③,遗君鱼④,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⑤,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食茹而美⑥,拔其园葵而弃之⑦。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
家妇⑧,燔其机⑨,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⑩”?
注解
①
高弟:一作“高弟”,指才优而学业品弟高。 ②受大者:领取俸禄多的人,指官位高的人。取小:占小便宜。 ③嗜:极为喜好。 ④遗:赠送。 ⑤免:免官。 ⑥茹:蔬菜的总称。⑦园葵:菜园中的冬葵菜。 ⑧
家妇:妻子。⑨燔:烧。 ⑩工女:此指织妇。 雠:出售。
白话译文
公仪休,是
鲁国的博士。由于才学优异做了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因此百官的品行自然端正。他命令为官者不许和百姓争夺利益,做大官的不许占小便宜。
有位管家给国相公仪休送鱼上门,他不肯收纳。管家说:“听说您极爱吃鱼才送鱼来,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很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啊。现在我做国相,自己还买得起鱼吃;如果因为今天收下你的鱼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成了罪人,以后还能吃得上鱼吗?所以我决不能收下。”
公仪休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家门,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
《外储说右下》
公义休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义先生却不接受。他的弟子问他:“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我因为爱吃鱼,所以不接受。我如果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不敢要求他们的
表现;有不敢要求他们的表现,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虽然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公义休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依赖别人为自己,还不如自己为自己。
拒不收鱼
子明拜访老师公仪休,见老师不在便坐下读书。公仪休一进房见子明已在房中,问:“子明,你已经来了好久了吧?”子明忙起身向老师行礼,回答道:“老师,我刚来一会儿,您吃过饭了吧?”
“嗯,刚吃过。”公仪休回味似的,“鲤鱼的味道实在是鲜美呀!我已经很久没吃鱼了,今天买了一条,一顿就吃光了。”子明点点头,应道:“是的,鱼的确好吃。”公仪休哈哈大笑:“只要天天有鱼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时,有人高喊:“有一位管家求见!”
公仪休道:“子明,烦你去看一下,是谁来了?”子明出门去看,过了一会儿领手提两条大鲤鱼的管家进门。管家满脸堆笑:“大人,我家主人说,您为国为民日夜操劳,真是太辛苦了!特叫小人送两条活鲤鱼,给大人补补身子。”公仪休推辞着:“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哇!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请你务必转告你家大人。”
子明不解地望了望公仪休,管家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提着鲤鱼离开。
子明奇怪地问:“老师,您不是很喜欢吃鱼的吗?现在有人送鱼来,您却不接受,这是为什么呢?”
公仪休语重心长地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人家的鱼。你想,如果我收了人家的鱼,那就要照人家的意思办事,这样就难免要违犯国家的法纪。如果我犯了法,成了罪人,还能吃得上鱼吗?现在想吃鱼就自己去买,不是一直有鱼吃吗?”子明恍然大悟:“老师,您说的对,今后我一定照着您的样子去做。”
评价
对
公仪休嗜鱼故事的评价:
公仪休嗜鱼的故事,讲的是很实在的小道理:受贿就要丢官,丢官以后,人家当然不会再送贿赂给你,你自己却又因为失去了俸禄,什么爱好也都无法实现了,因此,受贿是不合算的。公仪休是出身
鲁国的博士,鲁国的博士或当为儒生,公仪休在这里所讲的道理,却又不同于儒家的那些从高起点出发的大道理。不过。这里讲的小道理,却很实在,人人能算这笔账。如今那些被关在监狱里的贪官们,原来都是有地位的官吏,他们原先的薪金本是可以享受不错的生活,如今要想自由地享受其本来应得的薪金,还能够吗?
主要影响
拒鱼公仪休是
鲁国的宰相。据说,其在执国理政、肃清吏治方面颇有卓识。然而,让他名垂青史的却是他嗜鱼而不收鱼的典故。公仪休嗜鱼,于是有人给他送鱼。一条鱼,算不上贿赂吧?但送鱼给相,即便别无企图,也难逃行贿的嫌疑。因为权重位尊的人,很难得到纯粹的感情,去送鱼的人至少都怀着一个甚至一个以上的目的。更何况,送鱼的人还是别有用心的,毕竟公仪休好这一口,投其所好,这是策略。但,没想到公仪休会拒绝,于是问,你嗜鱼,何故不受?公仪休答了两句话,直白,老实,却给人颇多启迪。 “以嗜鱼,故不受。”就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更不能收。不看下文,这话似乎有些道德克制的意味,就像君子爱财,但取之有道;喜欢美女,但仍要发乎情,止于礼。能有这番岿然不动的自律功夫,当然了得。不过,能如此不食人间烟火地克制欲念,似乎很难。更何况这些送鱼的人,可能还是亲戚朋友、旧识故交,甚至是交头换颈的哥们。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世情皆如此,公仪休当年也一定面临着少不诱惑,但他拒鱼,绝不是简单的自律,“
柳下惠”是从来不存在的,之所以能“坐怀不乱”,是因为有着更深层的缘故。 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这才是公仪休拒鱼的真正原因。收了鱼,可能你知我知,神鬼不觉,日子光滑无痕,彼此相安无事。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鱼不是白送的,至少是送鱼者的感情投资,而投资都是要求回报的,且回报都是超值的,自己会因收鱼而陷入工作被动,甚至从此种下祸根;更严重的是,万一君王知道了,龙颜大怒怎么办?看你素日教育别人满口仁义道德,怎么自己就贪赃枉法了?说不准一气之下罢免自己的官职;最糟糕的是,让同僚知道了,那同僚恰好和自己政见不和、有宿怨,甚至是死对头,一直对自己虎视眈眈,巴不得自己倒霉遭殃早完蛋,收了鱼,不是示人以丑、授人以柄吗?再说,政治上的敌人,哪个会是省油的灯?说不准由此小题大做,借收鱼一事制造事端,罗织罪名,将自己扳倒,取而代之,甚至杀头
灭族斩草除根,置自己于死地而后快,也未可知!收下一鱼,可能惹火烧身,连安身立命的根本都丢掉,身为万人之上的一国之相,这么糊涂还行? 公仪休显然是绝顶聪明的,他自然是想到了这种种的可能——因为看得透,所以放得下,这种安分守己的自我约束和控制,是定力,是修养,更是智慧。不过,古代为官者,不一定都有公仪休这样高远的政治智商和战略目光,总有些利欲熏心的家伙,敛财手段令人发指。
廉政教育
其实,不仅是廉政的思想,就是一般的道德教育,也不能仅仅考虑到先进分子,而是应当给一般的普通人以更多的关注。因为先进分子往往是少数,如果道德教育只着眼于先进分子,并且把教育先进分子的道理用之于普通群众,则这样的教育就会流于形式,不着边际。儒家廉政道德教育的多层次性实与儒家一般道德教育的多层次性密切相关。这可能是道德教育当中的一个相当值得关注的题目。
相关人物
身体力行的“师者”
从公仪休与学生子明不多的对话中,但我们不难看到,一个身体力行的师者形象。
“老师,您说得对,今后我一定照着您的样子去做。”目睹了老师的“拒收鲤鱼”的行为,子明的心中有了一个标准,像老师这样做,像老师这样想,就是子明将来的做人、为官的准则。公仪休用最简单又最有力的行为诠释了“为师”的方法。 他是这样的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这对于一个学生是一种怎样的教育?师者,为人师表。不仅是为了教育别人。教育的过程不就是生活的过程吗?但是,我们又要看到,人总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官吏也不例外,儒家学说中,又有着类似公仪休嗜鱼这样的针对起点不是很高的一般官吏的廉政理论和故事,这说明儒家廉政理论的务实性与多层次性。因为,儒家学说是用世的学说,凡用世的学说,则除了培育高层次的、先进分子的理论外,还要有针对普通一些的人们的理论,才能完备而切合于实用。这是我们今人应该从儒家学说中学到的东西。
聪慧圆通的“智者”
有一个很小的细节,公仪休关照对方的管家,回去务必转告主人:“谢谢你家大人的盛情,可这鱼我不能收。你不知道,现在我一闻到鱼的腥味就要呕吐。”“务必”一词并不多余,公仪休特别强调转告“行贿人”拒收鲤鱼之原因,在于“一见到鱼就呕吐”, 不是“不想收”,实在是“收不了”,婉转地拒绝了盛情。俗话说“盛情难却”,但公仪休却硬是“巧却盛情”, 不失为避免伤情的圆通之举。如果有下次,我不知道主人会不会了解了公仪休的其他爱好再来“对症下药”,但至少这次美丽善意的谎言既达到了拒收的目的,又自然地保全了行贿者的脸面,保护了彼此的情意。
非常知足的“达人”
“如果公仪休不是一国之相,他也一定是个非常知足的人。”
“只要天天有鱼吃,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对于公仪休来说也许“有鱼吃”就是一种富足。尽管文中很多地方似乎给人公仪休“贫寒”的暗示,但我更愿意觉得,身为
鲁国宰相的公仪休物质生活应该是富有的,只是,他不想太奢侈而已。 富足的勤俭相对于贫穷的勤俭价值应该是更大的。
孟子说过:人必自悔然后人悔之,家必自毁然后人毁之,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 我想,公仪休在拒绝了礼物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与地位,这一切皆源于一种豁达知足的心态。
好官
不与民争利
公仪休担任鲁相以后,规定
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
他的这种做法与他自己规定的“受大者不得取小”相符合。也看出了他是一个关心老百姓生活的好官,他宁可自己多花钱从外面买菜买布,也不让自家人种菜织布,为的就是让买菜织布的普通老百姓有生意做有钱赚,的的确确是一个难得的好官。
出处
这则故事,未见于先秦典籍。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最早记载这则故事的典籍,就是
司马迁思想
官吏不得同时经营产业。那么,在公仪休的这种不近人情的行动中,所强调的,是一种什么思想呢?这就是官吏不得同时经营产业的思想。这却是儒家为官守则当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
危害
官吏经营产业的危害
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
策问的对策中,是怎样发挥儒家的这一理论的?我们把董仲舒对策中的这一看法,大致译为白话:
现实意义
这就是公仪休
拔葵去织这样一则看似不近情理的、带有寓言性质的故事中,所蕴含的有深度的治国之道。我党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针对官员经商办企业曾经三令五申予以禁止,又出台禁止官员在企业兼职兼薪的举措,所有这些,除了肃贪反腐的需要外,就是为防止官员与民争利而导致社会两极分化而采取的治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