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突出重点、注重结果、简化过程、强化标准”的原则,采纳和吸取了
先进技术和经验,结合我国的公路养护
技术状况,在原规范基础上,经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与原规范相比,作了以下较大修改:删除了
技术管理体系有关技术管理机构职责和
人员配备的规定,以及改善土路面、浮桥、木桥、苗圃等养护内容;取消了高速公路一章,有关高速公路的养护内容及特殊要求纳入其他相关章节;增加了公路突发事件处置、环境保护、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档案管理等章节和内容。
该规范由总则,术语,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与渡口,隧道,
路线交叉,公路防灾与
突发事件处置,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公路绿化与环境保护,
公路养护作业安全,
技术管理等12章及9个附录组成。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原规范)发布实施以来,对提高我国公路养护
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公路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
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增长,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科技成果的不断研发与应用,原规范的部分内容和
技术指标已不能适应我国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需要。为此,
交通部于2005年组织
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为主编单位,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
公路管理处等单位为参编单位,共同组成《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编写组,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
调查研究,查阅了大量有关公路养护方面的文件资料,征求了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充分考虑与其他
相关标准、规范的协调一致,配合相关法规的实施和标准化改革工作,围绕畅通、安全、环保等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