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后期,为适应战略决战的需要,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出通令,对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织编制、番号作了统一规定,其中军区分为一级军区(即
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和军分区,实行四级军区体制。各级军区均以所在区域的地区或地点命名。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5个一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华中军区、西北军区。1950年1月,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2月,西南军区成立。至1950年7月,全国共有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军区。
1955年2月11日,
国务院和
国防部根据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全国战略区的重新划分,决定将全国的六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改划为十二个大军区。
1948年1月,
东北民主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分为东北军区和
东北野战军,
林彪任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辽沈战役结束后,林彪、
罗荣桓率东北野战军入关作战,野战军机关与军区机关分离。东北军区机关驻沈阳,
高岗任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东北军区为中国人民志愿军提供后勤保障,全力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
1948年5月20日,晋察冀军区与晋冀鲁豫军区合并组成华北军区,
聂荣臻任司令员,
薄一波任政治委员,
徐向前任第一副司令员。
1947年2月初,华东地区的人民解放军统一整编,撤销新四军兼华中军区、华中野战军,山东野战军和山东军区番号,成立华东军区和
华东野战军。华东军区由
陈毅任司令员,
饶漱石任政治委员。1949年6月,华东军区机关与第三野战军机关合并(保留各自番号),统一指挥野战军和地方部队,军区机关驻南京。
1949年5月,第四野战军领导机关在河南开封与中原军区机关合并,组成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林彪任司令员,罗荣桓任第一政治委员,
邓子恢任第二政治委员,1950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军委1949年12月2日的决定,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改称第四野战军兼中南军区,1952年6月,中南军区领导机关移驻广州市;同时撤销华南军区,其机关一部组成广东武装工作部,连同广西、海南军区直接归中南军区领导。林彪任中南军区司令员,
叶剑英任副司令员、代司令员,罗荣桓、邓子恢、
谭政任政治委员。
1949年2月1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改称西北军区,
贺龙任司令员,
习仲勋任政治委员。1949年11月,贺龙率西北军区机关一部和第18兵团等部进军四川,后并入西南军区。11月30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西北军区与第一野战军合并,称第一野战军暨西北军区,
彭德怀任司令员,习仲勋任政治委员,军区机关驻西安。
1950年2月9日,中共中央军委任命西南军区领导成员,成立西南军区。以第二野战军机关为基础,同率领第18兵团入川的西北军区机关一部合并,组成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领导机关。贺龙任军区司令员,
邓小平任政治委员,军区机关驻重庆,后移驻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