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设于
秦汉时期,是负责属国的官员,秩二千石。同秦朝设立的
典客分别处理内外事务。典属国主要负责对外事务,同周边的各属国具体交往由典属国执行。
典属国的职权类似于
外交部长。元狩三年,增加了
属国都尉负责管理归附的外族,主要
从官有属国都尉、九译令、丞等。典客(
大鸿胪)主要负责内务,诸侯王、
列侯的事务都属大鸿胪掌管,包括他们的谥号,诸侯朝见的接待、礼节等。
在汉朝
权力机关职能
转换过程中,典客、典属国的职权也发生了变化。首先属国官员朝觐皇帝的仪式划归大鸿胪负责,而不再由典属国负责,典属国后来只负责归降的外族。具体
外交事务,
外交政策的制定都由丞相,甚至皇帝直接负责,典属国的权力日益削弱,在西汉成帝前28年时被并入大鸿胪。
北魏时复置,职务与西汉大体相同。
②汉·
李陵《
答苏武书》:“闻子(苏武)之归,赐不过二百万,位不过典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