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稳定细胞(stablecells):包括各种腺体或腺样器官的
实质细胞。
3、
软骨组织和骨组织的再生:软骨起始于软骨膜增生,骨组织再生能力强,可完全修复。
⑵大血管修复:大血管离断需手术吻合,吻合处两侧
内皮细胞分裂增生,互相连接,恢复原来内膜结构。离断的肌层不易完全再生。
5、
肌肉组织的再生:肌
组织再生能力很弱。横纹肌
肌膜存在、肌纤维未完全断裂时,可恢复其结构;平滑肌有一定的分裂再生能力,主要是通过纤维瘢痕连接;心肌再生能力极弱,一般是瘢痕修复。
6、
神经组织的再生:脑及脊髓内的神经细胞破坏后不能再生。外周神经受损时,若与其相连的神经细胞仍然存活,可完全再生;若断离两端相隔太远、两端之间有瘢痕等阻隔等原因时,形成
创伤性神经瘤。
细胞死亡和各种因素引起的细胞损伤,皆可刺激
细胞增殖。作为再生的关键环节,细胞的增殖在很大程度上受细胞外
微环境和各种
化学因子的调控。过量的刺激因子或抑制因子缺乏,均可导致细胞增生和肿瘤的失控性生长。细胞的生长可通过缩短
细胞周期来完成,但最重要的因素是使
静止细胞重新进入细胞周期。
细胞外基质(extracellular matrix,ECM)在任何组织都占有相当比例,它的主要作用是把
细胞连接在一起,借以支撑和维持组织的生理结构和功能,从而影响细胞的再生研究证明,尽管
不稳定细胞和稳定细胞都具有完全的再生能力,但能否重新构建为正常结构尚依赖ECM,因为后者在调节细胞的生物学行为方面发挥更为主动和复杂的作用。它可影响细胞的形态、分化、迁移、增殖和生物学功能。由其提供的信息可以调控
胚胎发育、组织重建与修复、创伤愈合、纤维化及肿瘤的侵袭等。因此,细胞外基质在
细胞再生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