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学明
鄂豫皖苏区箭厂河地下交通站负责人
冯学明(1903——1944),原名冯明光,今新县陡山河乡刘湾村冯湾人(后迁至三道河),1929年参加革命,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任白沙关农民消费合作社负责人,后在中共弦南区委工作。1938年,受新四军第四支队留守处负责人郑位三指派,共产党员冯学明等拿800元公款,在箭厂河南港街办起了合作社,其实即地下党组织,并担任主要负责人。1938年,董必武安徽武汉途中,他路经箭厂河曾与冯学明等接头,并作出重要指示。1944年,由于叛徒出卖,冯学明被捕。经扶县保安团为了从他嘴中得到地下党组织情况,对他动用了电刑吊打、火杈烙、老虎凳、轧杠等酷刑,他仍坚贞不屈。我党将他营救出狱后,因伤势严重 壮烈牺牲。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主义战士、忠实的共产党员、鄂豫皖苏区第一个消费合作社的早期负责人、创始人、抗日战争时期鄂豫边区、新四军五师师部等后勤保障战线的地下党员、深受董必武郑位三李先念程坦程子华刘名榜等我党重要领导人信赖的鄂豫边区地下交通站负责人、今河南省新县陡山河乡刘湾村冯氏宗族的革命先行者冯学明同志。
冯学明同志(1903-----1944),原名冯明光,今新县陡山河乡刘湾村冯湾人(后迁至三道河),1929年参加革命,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任白沙关农民消费合作社负责人,后在中共弦南区委工作(弦南区委主席是曾任解放后笫一届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刘名榜同志)。
1938年,受新四军第四支队留守处负责人郑位三指派,共产党员冯学明、吴维和拿800元公款,在箭厂河南港街办起了合作社,其实即地下党组织和地下交通站,冯学明担任主要负责人。这个交通站实为新四军军部、中共中央中原局、武汉八路军办事处新四军五师师部(师长李先念)转送重要文件、接待护送上级领导的地方,为此后鄂豫边区的抗日战争作了大量的工作。当时,除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及规定的经济指标和支援五师的物品外,箭厂河街公办合作社还解决了地方党召开各类会议的经费和地方需要的特别费和交通费。1938年秋,郝惊涛在段冲余家举办的训练班和鄂东地委书记程坦楼子洼召开的黄麻经、安麻等县区以上干部会议所需费用都是由冯学明合作社提供,此外还运用合作社救济生活困难的抗日军人家属,为支持抗日战争和后方根据地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1938年秋,董必武安徽武汉途中,他路经箭厂河曾与冯学明、吴维和接头,并作出重要指示。并且董必武是由负责人冯学明、吴维和护送去湖北红安县的。
消费合作社早期的负责人冯学明同志为了保守党的秘密和供销合作事业,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酷刑,坚贞不屈,大义凛然,1944年,国民党第三次反共高潮中,由于叛徒的出卖,箭厂河街我党地下交通站被暴露,冯学明同志不幸被捕。经扶县保安团为了从他嘴里得到箭厂河地方党组织情况,对他动用了电刑吊打、火杈烙、老虎凳、轧杠等酷刑,他仍坚贞不屈,后经地方党组织将他营救出狱后、因伤势严重三天后壮烈牺牲,英勇就义。在冯学明被捕的当天,合作社另一负责人吴维和在四角曹门遭地方民团包围也不幸中弹牺牲。以冯学明、吴维和为代表的老一辈合作社人,在为革命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养成了服务大局、心系群众、不畏艰险、勤俭节约、民主管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
主要成就
护送董必武红安县。为新四军军部、中共中央中原局、武汉八路军办事处新四军五师师部(师长李先念)转送重要文件、接待护送上级领导的地方,为此后鄂豫边区的抗日战争作了大量的工作。当时,除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及规定的经济指标和支援五师的物品外,箭厂河街公办合作社还解决了地方党召开各类会议的经费和地方需要的特别费和交通费。1938年秋,郝惊涛在段冲余家举办的训练班和鄂东地委书记程坦楼子洼召开的黄麻经、安麻等县区以上干部会议所需费用都是由冯学明合作社提供,此外还运用合作社救济生活困难的抗日军人家属,为支持抗日战争和后方根据地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人物评价
消费合作社早期的负责人冯学明同志为了保守党的秘密和供销合作事业,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和酷刑,坚贞不屈,大义凛然,经扶县保安团为了从他嘴里得到箭厂河地方党组织情况,对他动用了电刑吊打、火杈烙、老虎凳、轧杠等酷刑,他仍坚贞不屈。后经地方党组织将他营救出狱后、因伤势严重三天后壮烈牺牲,英勇就义。
亲属成员
嫡孙冯涛 爷爷冯德備 兄弟冯明坤、冯明照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12:37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