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倒
搏击运动名词
击倒(也称为K.O.)是搏击运动(像是拳击、泰拳综合格斗跆拳道)中的一种胜利判定。当一名参赛者被打倒在擂台上,经过一段规定的时间仍无法站起来,即为击倒。
简介
典型的原因是因为疲劳、受伤(例如脸部上方流血导致选手暂时失明)、失去平衡、失去意识。比赛中,一方运动员被对方用正确技术击倒,台上裁判就要对倒地的运动员数秒,10秒后运动员不能站起来继续比赛,这时就可以直接判对方获得绝对胜利。如果一方运动员被对方用犯规方法打倒在地,10秒后不能站起来继续比赛,这时台上裁判就可以判倒地方获胜,犯规方为犯规失败。或对方教练挥舞白毛巾以示弃权。
技术击倒(也称为T.K.O.)是指裁判或医生判定该名选手无法再继续比赛,或是选手本身、选手教练决定放弃比赛(通常是丢毛巾进场),即使该名选手并未被打倒在地或是被数完10秒。在某些比赛中,选手被打倒三次也会被判定为技术击倒在英国则将技术击倒记录为“弃权”。
物理特性
击倒的真正原因并未被证实,但是一般认为是由于脑部遭到微创伤造成,通常发生于头部遭到打击,使得头部快速的转动或是晃动。也因此拳击的基本防守准则就是将两手举起至脸部附近,以保护头部。
后遗症 对头部重复的晃动会造成脑部损伤,引发阿兹海默症,在某些案例中甚至会造成中风、瘫痪甚至死亡,例如韩国拳击手崔尧三即在拳赛中遭对手重击后倒下,并于赛后脑死身亡。知名拳击手穆罕默德·阿里也因为长年的脑损伤而于退休后罹患帕金森氏症,因此许多医生反对搏击运动。
误解 对击倒有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击倒是因为头部快速扭动造成颈动脉受到压迫,导致昏厥。
拳击中的击倒 在拳击中,一位选手因为对手的打击造成除了脚以外的部份(包括膝盖)碰触到擂台,这也包括选手吊挂在边绳或是角柱上,就会被判定为一次击倒在地。倒下后裁判便会开始数秒,一位拳击手被打倒在地并且未在裁判数到10以前站起来摆出战斗姿态,即会被视为击倒败。
如果一位选手因为击倒(或是技术击倒)而输掉比赛,那他将会在30天内禁止参加拳赛;如果在3个月内被两度击倒败,则禁止参赛3个月;一年内被三度击倒败,则禁止参赛一年。
跆拳道竞赛
中国跆拳道协会《跆拳道竞赛规则及解释(竞技)》
第十六条 获胜方式
击倒胜(KO胜):当一方运动员被合法技术击倒,读秒至“8”时仍不能示意可以继续比赛,主裁判员继续读秒至“10”后,停止比赛,另一方运动员获胜。
第十七条 击倒
运动员在比赛中受到合法的强有力攻击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判定为“击倒”:除双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触地;身体摇晃,丧失继续比赛的意识和能力;主裁判员判定被攻击的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
(解释)击倒:击倒分为“站立式击倒”和“击倒”2种情况。运动员受击打倒地,或身体摇晃,或不能胜任比赛的要求,可被视为“击倒”。此外,运动员受击打后,继续比赛将有危险或运动员的安全不能保障,也可被视为“击倒”。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02 19:48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