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胙,汉语词语,拼音是fēn zuò,释义为
祭祀完毕分享祭神之肉。
释义
胙就是祭肉的意思,是脤与膰的统称。
贵族及民间
祭祀时的馂与畀也常通称分胙。《
谷梁传》曰,生曰脤,熟曰膰。膰的使用范围在
祭礼中不断扩大,几乎适用于所有的
祭祀场合,脤则相对缩小,几乎固定于祭自然神及戎事之中。其后,胙的概念就逐渐取代了脤与膰。
胙有多种类同其它字的含义,有“酢”的酬灵义,“阼”的位尊义,“祚”的福佑义。古人认为,祈福时以
牲体通神,神灵在享受祭肉之后,便将福祉寄寓在祭肉中,所以,分胙就能够得到神的恩赐。因此,分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往往是祭礼的高潮部分。家祭后也有分胙,被理解为祖先对子孙的疼爱和赐福。其祝辞说“祀事既成,祖考嘉飨,伏愿某亲,备膺五福,保族冝家。”
民间盛大的社日
祭祀,分食社肉分饮
社酒,场面非常热闹。连祭灶也有分胙,陆游诗云,“卜日家祭灶,牲肥酒香清。分胙虽薄少,要是邻里情。”分胙既要求平均,又要求体现等级尊卑,由主祭者掌握分配权力,又从受胙部位和次序上体现受胙者的身份尊卑。
演变
中国古代的分胙礼仪,起源于原始的图腾文化中的宰杀和分食图腾圣物的古老习俗。后来逐步发展和演化,在
祭祀文化体系中,以礼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分胙礼仪与一般的宗教文化中的图腾圣餐有一定的关联和相似之处,但就其文化含量而言,并非简单的图腾圣餐所能涵概的。因此,单纯地用图腾圣餐去诠释分胙礼仪的做法,不能揭示分胙礼仪的全部文化蕴含。人类存在的历史是极其悠久和复杂的,由于文字晚出,所以在用它汇总前人的历史和经验时。难免出现文化叠压现象,人类的文化现象及其成因林林总总,难以在时间向度上分清它们的序次,这将影响我们对古代某些文化现象的深入研究。虽然如此,关于分胙礼仪,本文仍将尽力理清它的源流,并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去探讨这种文化现象的深层要义一、分胙礼仪
所谓的“分胙礼仪”,就是宰牲祭神之后,将祭肉分给与祭者食用的一种活动。在古老的宗教体系中,这种活动主要是在宗族内进行。“社日,四邻并结宗会社,宰牲牢,为屋树下,先祭神,然后亨其胙。”“胙”就是祭肉。《史记·周本纪》:“(
显王)九年,致文武胙于
秦孝公。……三十五年,致文武胙于秦惠王。”《集解》:“胙,燔肉也。”其实,“胙”是“脤”与“膰”的通称。其中“脤”,亦作“祳”,《说文》:“社肉,盛之以蜃,故谓之脤。”“脤”是荐以蜃壳用作献祭之肉,因其荐具而得名,最初就叫“蜃”,如《春秋·定公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蜃”,“脤”是“蜃”的后起分化字。而“膰”是
祭祀时用的烤肉,也作“燔”。《仪礼·特牲馈食礼》:“兄弟长以燔从。”又《左传·襄公二十二年》:“见于尝酎,与执燔焉。”“脤”与“膰”虽同属祭肉,但在
上古时期,二者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礼仪的作用
分胙礼仪”可以促进人神之问的交流,进而达到人神合一的完美精神境界。
《
礼记·郊特牲》:“祭有祈焉,有报焉,有由辟焉。”古人根据
祭祀的功利目的将
祭祀分为三个种类:(一)向神祈福,(二)酬答神灵的恩赐,(三)消弭灾祸。其中的“消灾弭祸¨当为“向神祈福”的子项,这样,主体在整个祭礼中主要表现为“祈”与“报”两种活动,而这两种活动分别是针对
祭祀客体“施”的行为趋向和结果而产生的。所谓的“施”,是指在古人的观念中,神灵具有赐福祉于生民的能力,并对其负有保护的责任。这种观念的产生,表明进入礼制时代的神灵已被注入了较强的社会职能和道德规范。在
祭祀活动中,人神之间的交流关系具体表现为“祈与施”、“报与施”两个双向运动形式,而这两种双向运动形式又是主要通过“分胙礼仪”来完成的。
首先,在祈福的祭祀活动中,人们向神灵献祭,其祭物以
牲体为主,粟蔬果类等次之。概因于在
报本反始的祭祀活动中。人们更注重选择使用产生时代较为久远的祭物品类,而狩猎时代早于以采集为开端的农业时代。对此,弗洛依德指出。“以动物作为献祭是较为古老的形式。蔬莱的献祭是在人类开始懂得植物的可食性之后才产生,这也是藉以对土地之神表示尊敬、赞美的意思;不过,以动物作为牺牲则远较农业时代为早。”⑥这样,所用来献祭的
牲体则是祈福凭借物,是
祭祀主体希望与目的的载体。古人认为,神灵
歆享了这些祭物,即将接受献祭者的祈求。“来方禋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以祀以享,以介景福”⑦及“既醉既饱,福禄来反”⑧等均在描述“祈”与“施”的双向运动过程。关于此类描述在《诗经》的一些祈年、
祭祀的诗篇中屡见不鲜。细品这些诗句,我们将会发现,祈福的餐祀活动并不是单向度的,而是“祈”与“施”相统一的双向运动过程,并且这一双向运动过程完成得似乎相当快捷,这引起我们对神灵的施福线索进行追寻。在古人的观念中,神灵虽无形质,但却是真实的存在。“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⑨反映了古人对神的这种体认。这样。人们并不追求神灵“施”的行为过程的可感性。但对“施”的结果——神灵所赐的福祉却希望能够得到亲身体验,这就要求神灵所赐的福祉有一个附丽物,这福祉的附丽物应是用来献祭的
牲体。因为在
祭祀活动中,牺牲被视为最重要的神物,从先秦礼书所记载的对它的选择、蓄养及献祭的全过程所表现出的
敬慎态度上足可以见出这一点。在祈福时人们用
牲体通神,施福时神灵也就会用之大人,神灵在
歆享祭肉之后,就会将福祉寄寓在祭肉中。所以当人们分胙时,就会转而将其视为神的恩赐,认为食用了它,就会在身体里种下福音,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胙”又被释为“祭福肉”。以此可见,“胙”是人神交流最为直接可感的媒体,而“分胙礼仪”在尽可能的“现实”程度上实现了人神之间的交流。
其次,在酬报神灵的祭祀活动中,人神之间的交流途径也是如此。应该特殊指出的是,在报祭中仍存在着“祈”的内容,即在酬报神灵的恩赐时,还希望既得利益能够重复出现,或祈求其他方面的福祉。如《诗经·大雅·生民》篇末描写丰收以后的报祭时说:“载燔载烈,以兴嗣岁”,在酬报神灵恩赐的同时。还祈求好收成。既然在报祭中包含祈福,那么,随之而产生的应是神灵的施福行为。《诗经·小雅·信南山》是一首冬季祭祖的乐歌,在篇未叙述了因报祭而获福的情形,“是丞是享,
苾苾芬芬。祀事孔明,先祖是皇。报以介福,万寿无疆。”这说明在报祭中也存在着一个“报与施”的双向运动,而人神之间的这种交流,也如同在祈福的祭祀活动中一样,要通过“分胙礼仪”来完成。
在图腾文化体系中,“食用图腾动物被视为是某种庆祝仪式的高潮”⑩,而在
祭祀文化中,分食胙肉也同样会将
祭礼推向高潮。《礼记·杂记》中记载孔子问子贡观看
蜡祭之后的感受,子贡回答说:“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也。”在中国古代的祭祀活动中,存在着祭与食一体化的倾向,先向神灵献祭,之后要聚族而食,而中间的“分胙礼仪”则是神事与人事的必要连接点,是祭祀活动的中心环节。人们分食胙肉之后,坚信已获得神灵所赐的福祉,并且实现了人神之间的交流,这样自然会使人感到心情舒畅,精力充沛,欣喜若狂,于是也就必然会出现如子贡所言的狂欢场面。在“分胙礼仪”中,其实人神沟通是存在于观念之中的,是心理或情感作用的结果。通过”分胙礼仪”来促进人神之间交流的做法,是将人的生理需要与,心理需要直接关联起来,目的是想通过实现生理的需要而进一步实现其心理的需要。“以嘉魂魄,是谓
合莫”⑾,“以其恍惚,以与神明交”⑿,这种与神灵相契合、相交流的过程,可以说是
祭祀活动中的最高的精神境界,体现出主体极大的超越性需求——谋求主、客体之问的谐同。费尔巴哈曾指出:“人之对象,不外就是他的成为对象的本质。……宗教是人的隐秘的宝藏的庄严揭暮,是人最内在的思想的自白。”⒀随着神道思想的衰微及人本主义思潮的高涨,“分胙礼仪”主要成为主体追求道德价值的实现与情感的满足的过程,而其中的人神交流的双向运动已步入了审美领域,这正是有的学者将
祭祀视为诗的主要原因之一。
礼仪与宗族
“分胙礼仪”有利于强化宗族的血缘关系,并巩固和加强宗族的政治地位。
以
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结构方式。主要盛行于原始氏族时期。宗族血缘关系主要表现为自然天道人伦。所谓的“自然天道人伦”是指存在于早期乡土亲缘社区结构形态中的人与人之间保持的平等、互助、合作的关系,即所谓的“……
祭祀同福,死丧
同恤,祸灾共之。……居同乐,行同和,死同哀”⒁。《周札·大司徒》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这种“自然天道人伦”,重贤尚齿,而尊卑等级观念淡漠,是一种原生性人际关系。但在中国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私有制发展得不够充分,没能彻底斩断原始的血缘纽带,致使中国的夏商周三代时期,仍以古老的宗族关系作为社会结构的基本框架,这是所谓的“亚细亚形态¨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宗族血缘关系的存在。直接关系到中国古代的宗教文化体系的构成与发展。在
古希腊文化中,有以宙斯为核心的“诸神谱系”,而
中国古代文化中有以
黄帝为源头的“宗族谱系”,前者的存在促进宗教更加神学化,而后者则促进宗教的伦理化,这样使宗教文化产生了不同的历史走向,在
世界宗教体系中,宗教有时是与血缘关系相对立的,许多宗教都是以对血缘关系破坏的程度来作为虔诚信仰的量化标准,古犹太教中的亚伯拉罕和伊斯兰教中的易卜拉欣都经历过以子献祭的严峻考验,而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宗教却与血缘关系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了具有典型本土特征的祖先崇拜。这种以“
祖先崇拜”为主要特征的中国古代宗教又将反作用于宗族血缘关系,对其存在着强化的作用。而在
祭祀活动中,这种强化作用又主要通过“分胙礼仪”来完成。
古代的“分胙礼仪”,多是在宗庙内举行,在分胙时,非常重要的是要力求分配均匀。《史记·陈丞相世家》记载着陈平分胙的故事:“里中社,平为宰,分肉食甚均。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事是肉矣!’”陈平因“分肉食甚均”而得到父老们的称赞。其中所谓的“均”,在古人的观念中是一种天道的体现,老子说:“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⒂。这种“天道”在社会中则表现为社会成员对集体所拥有的共同权力和义务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协作关系。人们平均分食了神灵敬享过的祭肉,就会在统一的神灵的感召下,唤起全体与祭者的宗族意识,密切血缘亲情,进而增强宗族的集体凝聚力。《周易·睽卦》六五爻辞为“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其中“厥宗噬肤”叙述的是宗族聚食胙肉的情景。“睽卦”本是乖离之象,所以人处“睽”道,易孤立无助,然六五与九二相应,犹如前往同族中接受胙肉,加强了与宗族的亲缘关系。因此可以得到族人佑护而消除“
睽孤”。《周礼·春官·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郑玄注日:“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对于“分胙礼仪”,郑玄所强调的仍是其在自然天道人伦的基础上,增强宗族亲合力的作用。“分胙礼仪”最初是在宗族内进行,受胙者只限于同姓,后来逐步扩大了范围而延及姻亲朋友或其他异姓。这是为了广结联盟,进一步发展宗族的势力,保护宗族的利益,巩固宗族的政治地位。《左传·僖公九年》载:“王使宰孔赐齐侯胙”,齐候与周王原非同姓,可是周王却分胙与他。这正是出于上述的目的。
在宗法制盛行的时代,自然天道人伦
不可避免地要打上宗法制的印迹,血缘中的
辈分十分有利于转化成政治上的等级,所以在“分胙礼仪”中体现出的“均”只是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分胙礼仪”在体现自然天道人伦的和合内容的同时,也体现出宗法人伦内部的尊卑等级秩序。一方面,分胙的宰职通常就是整个
祭祀活动的主祭者,而生祭则象征着权力和地位,那么这宰职就是权力与地位的化身;另一方面,分胙时所用
牲体,概有“
全烝”、“
房烝”与“肴烝”三种形式⒃,在分食的过程中,牲体的每一部位几乎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这样在
受胙的部位及先后次序上就将存在着尊卑等级的差异。从以上两个方面的分析,可以认识到存在于“分胙礼仪”中的自然天道人伦的宗法化特征。这使¨分胙礼仪”染上浓厚的政治色彩。《庄子·天道》篇说:“宗庙尚亲,朝庭尚尊,乡党尚齿。”而这“尚亲”、“尚尊”与“
尚齿”三个方面内容在“分胙礼仪”中均有所体现。特别是在周代,“分胙礼仪”已被纳入礼乐制度体系中,表现为亲与尊、和与分的统一,在¨亲亲”中实现“尊尊”,在“天地之和”中建立“天地之序”⒄,最终要在秩序中实现宗族的谐和与统一。“于是乎合其州乡朋友婚姻,比尔兄弟亲戚。于是乎弭其百苛,殄其谗慝,合其嘉好,结其亲E暱,亿其上下,以
申固其姓”⒅,这是宗族内部秩序化过程的具体表述。正是由于“分胙礼仪”蕴含着“礼”的规范与精神,所以孔子对其特别重视,他曾说:“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⒆孔子认为,鲁国郊祭是
僭越行为,但如果正常施行“分胙礼仪”,还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进行补救。从孔子的态度中,可以充分反映出“分胙礼仪”在礼乐时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