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民(1486~1541),字希尹,号函山,
山东历城人,明朝正德九年(1514)
进士,官至
四川按察副使。
生平经历
弘治八年(1495),父亲入
国子监读书,刘天民跟随父亲前往京城学习。十五岁时,入
郡庠学习,得到
提学陈镐的赏识。
正德十二年(1517)二月,
服除,补任
户部福建司
主事。五月,调任
吏部文选司主事。
正德十四年(1519),上谏阻止
明武宗南巡,罚跪五日,
廷杖三十。
嘉靖三年(1524)七月,上谏争“
大礼议”,廷杖三十。因事贬官
寿州知州。
嘉靖八年(1529)九月,升任南京
刑部广西司郎中。
嘉靖九年(1530)四月,升任
河南按察副使,分巡
开封。
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被胡
御史弹劾,以才力不及,改任
四川按察副使。
嘉靖十四年(1535),罢官归乡。
亲属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