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门关林场,2016年10月由剑阁县剑门关景区管理局调整为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管理,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截至2018年,剑门关林场管辖剑阁县4个乡镇的国有林地,设4个工区护林站。
截至2015年,剑门关林场是
剑阁县剑门关景区管理局的下设单位,负责剑门关景区及
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动植物保护、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业务。
2016年10月,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6]13号)“实现国有林场重组到位、性质界定到位、编制明确到位、分流安置到位、社会保障到位、机制转换到位、资源监管到位、政策支持到位”的精神。《中共剑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国营剑门关林场改革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剑编发[2016]43号)文件,国有剑门关林场调整为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管理,并于同年11月纳入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剑门关林场具体职能职责是负责培育剑阁县全县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促进生态旅游发展,研究调查并拟定相应林业发展措施、护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林木林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工作,承办中共剑阁县委、
剑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阶段性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