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日
关爱帮助残疾人的节日
助残日,中国助残日为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国际助残日为每年12月3日。
节日简介
1、五月十五日 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四条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2、残工委〔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统计局,民政、卫生、公
安、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妇联、残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2006年5月21日是第十六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推动“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次助残日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社会,认真组织好各项扶残助残活动。
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求实现“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和《关于残疾人和世界行动纲领》的改善残疾人的处境,以期建立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联合国的这一决议是在该届联大就残疾人问题举行两天特别会议后作出的。特别会议审议了1992年结束的“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和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
2006年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主题: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
2005年第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平等共享 促进残疾人就业
2004年第十四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情系我的兄弟姐妹,帮扶贫困残疾人
2003年第十三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赴小康
2002年第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关注基层残疾人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2001年第十一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深入贯彻保障法 携手迈入新世纪
2000年第十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志愿者助残
1999年第九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无障碍与视觉第一
1998年第八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扶贫解困
1997年第七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助残与自强
1996年第六次全国助残日主题:预防残疾,增进健康
1995年第五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一助一,送温暖
1994年第四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我们同行--为“远南”残疾人运动会献爱心
1993年第三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扶助与共进
1992年第二次全国助残日主题:走进每一个残疾人家庭
1991年第一次全国助残日主题: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2:42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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