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年检
《劳动法》内容
劳动年检是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里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释义
在进行年检时,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执法检查手段,认真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人行为,把宣传教育、指导服务、督促整改和依法查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年检是适应我国国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察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缓解由于劳动监察力量不足,致使监察存有盲点,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等问题;同时,也可以督促用人单位自查、自究,建立自律机制。
适用范围
劳动年检的适用范围与《劳动法》调整范围内所有用人单位相一致。用人单位均应主动接受年检。对没有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用人单位,可能会受到相应处罚,并对公司发展不利。
内容
主要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是: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使用的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最低工资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障规定的情况。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年检内容。
方式方法
劳动年检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阶段:研究年检内容,准备年检表格和资料;
二是自查阶段:用人单位领取年检资料,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提供本单位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是审查阶段:劳动监察机构认真审查各单位的年险资料,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年检的方式主要是:(1)组织发动。通过发文件或广播、报纸、电视台公告的形式,通知各用人单位到劳动监察机构领取《劳动年检手册》,要求各用人单位按照手册上的内容,对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自行整改,并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和报送《劳动年检手册》。(2)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报送的《劳动年检手册》进行审核。在审核时,主要采取查阅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表、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招收农村等外来劳动力手续和证卡、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凭证、内部劳动管理制度等方式进行,如有不够清楚的内容,还可询问用人单位负责人,派监察员到用人单位实地调查,以便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3)搞好综合评价。公正、准确地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作出评价,是做好劳动年检的重要环节。在对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比较时,不仅要注意听取劳动部门内部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有的还要听取其主管单位劳资部门的意见,从而力求客观、公正地作出综合评价。无明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发《劳动年检合格证》;对有违法行为的,下达《劳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后重新审核合格的,再发给《劳动年检合格证》;对逾期不改的,依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8 19:20
目录
概述
释义
适用范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