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丽
北京大学法学院女生
包丽(?-2020年4月11日),本名陈某某,女,殁年24岁。北京大学2016级法学院女生,2019年10月9日在北京市某宾馆服药自杀。
人物经历
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女生包丽在北京市某宾馆服药自杀,送医救治期间被宣布“脑死亡”。
2020年4月11日,包丽在医院去世。
人物事件
自杀身亡
2019年12月12日,南方周末微信公号发布报道《“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文中称,北京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包丽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大四学生牟某翰相恋,包丽妈妈认为,“女儿是被牟某翰逼死的。”
案件审理
2022年6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北大自杀女生包丽(化名)母亲处获悉,包丽男友牟某翰涉嫌虐待罪一案,将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9时在北京海淀区法院不公开审理。
2022年6月22日下午2点,包丽母亲表示接到法院通知,原计划于次日开庭的包丽男友牟某翰涉嫌虐待罪一案将延期。
2022年7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牟某某涉嫌虐待罪刑事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开庭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法院将择期宣判。
2023年6月4日,包丽(化名)母亲表示,包丽男友牟某翰涉嫌虐待罪一案将于6月7日9时30分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6月6日晚,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包丽男友涉嫌虐待罪一案7日上午的宣判取消。6月6日晚上9时许,包丽妈妈代理律师万淼焱接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电话,因有位合议庭成员突然生病,包丽男友牟某翰涉嫌虐待罪一案7日宣判取消。
一审宣判
2023年6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牟林翰涉嫌犯虐待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被告人牟林翰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某(被害人之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被告人牟林翰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4岁)确立恋爱关系。2018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9日,二人曾在本市某学生公寓以及陈某某的家中、牟林翰的家中共同居住;2019年1月至2月,牟林翰、陈某某先后到广东及山东与双方家长见面。
2019年1月起,牟林翰因纠结陈某某以往性经历一事,心生不满,多次追问陈某某性经历细节,与陈某某发生争吵,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陈某某,并表达过让陈某某通过“打胎”等方式以换取其心理平衡等过激言词。同年6月13日,陈某某在与牟林翰争吵后割腕自残。8月30日,陈某某在与牟林翰争吵后吞食药物,被牟林翰送至医院采取洗胃等救治措施,院方下发了病危病重通知书。
2019年10月9日中午,陈某某与牟林翰再次发生争吵。当日下午,陈某某独自外出,后入住某公馆房间,服用网购的药物自杀,当日16时19分至22时30分,被告人牟林翰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寻找陈某某,后于当日22时55分将陈某某送至医院救治。2020年4月11日,被害人陈某某经救治无效而死亡。经鉴定,陈某某符合口服药物中毒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2020年6月9日,被告人牟林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某因被害人陈某某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医疗费及丧葬费,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牟林翰符合虐待罪中的犯罪主体要件。牟林翰与被害人不但主观上有共同生活的意愿,而且从见家长的时点、双方家长的言行、共同居住的地点、频次、时长以及双方经济往来支出的情况可以反映出客观上二人已具备了较为稳定的共同生活事实,且精神上相互依赖,经济上相互帮助,牟林翰与被害人之间的共同居住等行为构成了具有实质性家庭成员关系的共同生活基础事实,二人的婚前同居关系应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从辱骂的言语内容、辱骂行为发生的频次、时长、持续性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而言,被告人牟林翰对被害人的辱骂行为已经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行为,且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在被害人精神状态不断恶化,不断出现极端行为并最终自杀的进程中,被告人牟林翰反复实施的高频次、长时间、持续性辱骂行为是制造陈某某自杀风险并不断强化、升高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与被害人的自杀身亡这一危害后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综上,法院认为,被告人牟林翰虐待与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节恶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应予惩处。综合考虑牟林翰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对其依法量刑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某所提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被告人牟林翰一方已支付的20万余元医疗费应予以扣减;丧葬费中过高部分不予支持;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最终,根据医疗费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丧葬费的计算标准,法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申请抗诉
2023年6月15日,包丽母亲表示,案件发生以来,一直未收到对方的道歉。其会立即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对附带的民事判决部分也不服,准备申请上诉。
驳回上诉
2023年7月10日及17日,北京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牟林翰虐待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牟林翰虐待与其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情节恶劣,且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应予惩处。对因其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近亲属遭受的合理经济损失,牟林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赔偿数额合理,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遂裁定驳回蔡某某(被害人之母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牟林翰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牟林翰虐待刑事附带民事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13:56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