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按摩
中医外治疗法
医疗按摩(Medical massage)又称推拿疗法、伤科按摩,是中医外治疗法之一。主要应用按摩以达到治病目的的物理疗法。以诊治伤病为主,健身防病为辅。
主要区别
主体不同
首先保健按摩服务场所多以盲人按摩师为主体,可称为盲人保健按摩中心、盲人保健按摩院(室)。第二个区别是准许营业的审批单位不同。盲人保健按摩企业的审批权在工商局和残联,其按摩师需经专业培训,并获得劳动局颁发的上岗证。而开诊所的审批权是卫生局,其按摩师不仅需要本科学历,还要通过国家考试,取得医师行医资格
方法分科不同
医疗按摩又称推拿疗法、伤科按摩,是中医外治疗方法之一,也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主要应用按摩以达到治病目的的物理疗法。保健按摩则是用手法按摩来养身保健的中医保健方法之一,以健身防病为主,诊治伤病为辅。中国传统的保健按摩主要是按摩经络、穴位,现在又发展至直接按摩或刺激关节、筋膜、肌肉、皮肤等。保健按摩服务的项目也日益增多,包括全身、局部保健按摩、美容减肥按摩、小儿按摩运动按摩、器械按摩等。做全身保健按摩需要40到80分钟,局部按摩需要15至40分钟。
保健按摩属于保健医学的一个分支,主要是解除客人的疲劳,包括精神疲劳和身体疲劳,让客人从心理和身体上得到充分放松。人们有时感到不适是因为长时间工作和学习时身体姿势不当。经常做保健按摩,就有利于打通全身经络,疏通气血,调理脏腑,平衡阴阳,达到防病健身的效果。保健按摩可以诊断疾病吗?答案是:可以“诊”而不“断”。按摩师有可能在按摩时发现客人身体上存在的病痛,但并不提供治疗,而是指导客人去医院检查。因此,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只能被视为一种保健服务场所,而不是医疗单位。
具体疗效
哈医大附属第一临床医学院体疗科主任荣竞南教授介绍说,足部按摩是我国传统医学的宝贵遗产,医学典籍记载,“人之有脚,犹树之有根,树枯根先竭,人老脚先衰”。而民间也有“百病从寒起,寒从脚下生”的说法。“脚是第二个心脏”,足部按摩是人人皆宜的一种自我保健方法,但不等同于医疗按摩,后者涉及很多医学知识,这是非卫生技术人员短时间难以掌握的。
荣竞南指出,目前市场上打着“中医”旗号的非医疗机构有很多,其中大部分并不正规,聘用的人员也未接受过系统培训,很难正确掌握和使用中医推拿按摩的诊疗手段,严重的甚至造成对消费者的人身伤害。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久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非医疗机构可以从事保健性质的推拿按摩等活动,但禁止进行医疗活动,不能用“足疗”的招牌,可以使用“足浴”,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荣竞南告诉记者,人的双足不但承受身体的全部重量,而且在搬运、举重等各种活动中还有许多额外的负荷,是人体中负担最重的部位。人们往往只知道双脚的超负荷劳动与封闭性会使双脚感染,染上像灰趾甲脚气脚癣等疾病,却很少知晓双脚与全身的脏腑器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获得健康的最佳途径就要从“护脚”做起。足部保健法在我国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内经》里就有足部经络学说和足部按摩的详细记载。几千年来,这种简便、安全的保健方法一直为人们所钟爱。随着医学的发展,人们又发现了人体各器官在足部的反射区,这些反射区可预测全身疾病。
如今,足部按摩已成为人们日常保健的新时尚,足部保健服务也已形成了颇具规模的行业。双足处于人体的最低位置,是末梢血液循环比较差、血液容易滞留的部位,所以在日常保健中,经常保持足部的血液循环畅通,对保证全身的血运正常显得非常重要,而足部按摩正是一种最佳的畅通足部血液循环的方法。另外,足部按摩还具有固养根气、疏通经络和调解神经的作用。通过对足部表面施加压力,还可以启动机体的调节功能,激发各器官细胞潜能,增强免疫力
荣竞南教授强调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通知》中称,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实施中医推拿、按摩、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机构开展以上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这就提醒人们,一旦得了病,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特别是非医疗机构在进行推拿、按摩、刮痧等活动时所使用的“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更不能相信,因为足底按摩绝对不等于治疗疾病。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盲人医疗按摩,是指由盲人从事的有一定治疗疾病目的的按摩活动。
盲人医疗按摩属于医疗行为,应当在医疗机构中开展。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其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盲人医疗按摩进行管理。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持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审核同意证明,可以申请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
(一)本办法发布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二)本办法发布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的;
(三)本办法发布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满15年的;
(四)本办法发布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并且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五)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并制定考试办法。具体实施由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
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盲人,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
第六条 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二)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三)至少有1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 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规程;
(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七)有设区的市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名称为识别名称+盲人医疗按摩所,诊疗科目为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
盲人医疗按摩所不登记推拿科(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诊疗科目,不设床位,不设药房(柜)。
盲人医疗按摩所执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八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技术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二)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在工作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四)获取报酬;
(五)对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医疗按摩方案,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一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开展推拿(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不得签署与盲人医疗按摩无关的医学证明文件,不得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执业,不得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非盲人不得在盲人医疗按摩所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十三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规划,保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和依法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
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根据培训规划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培训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本机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和合法从事医疗按摩活动。
第十五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聘用非盲人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二)开展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四)开具药品处方的;
(五)设床位、药房(柜)的;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七)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第十六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扩大诊疗科目登记、批准设置床位或药房(柜)的,其行为无效,由原发证机关或者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第十七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八条 原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残联教就字〔1997〕第103号)中有关主任(副主任)按摩医师、主治按摩医师、按摩医师(士)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分别改为主任(副主任)医疗按摩师、主治医疗按摩师、医疗按摩师(士)。
在本办法发布前,取得的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有效。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按照残联教就字〔1997〕第103号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盲人包括全盲和低视力者。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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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拟出台医疗按摩业扶持政策 无证按摩诊所将被取缔
日前,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开考,湖南辖区71名盲人考生在湖南特教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了考试。至今,湖南共有102名取得从业资格证的盲人医疗按摩师。省残联相关负责人透露,湖南即将出台医疗按摩行业的扶持政策,并对不具有资格证但仍打出医疗按摩招牌的诊所、门诊的机构等进行严厉打击。
考试通过者将取得中国残联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同时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了方便考生,此次考试提供了现行盲人、双拼盲人、汉文大字版3种类别的试卷,任考生选择。在实践技能考试环节,每位考生有10分钟的现场面试和20分钟的手法按摩。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按摩手法的测验,涉及中医学基础经络腧穴学等方面知识。考官也会亲自接受考生的按摩并据此打分。省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考试完全免费,考生不但可以免费参加考前培训,还免费领取辅导资料、免费报名等。考生通过考试并取得了资格证书后,后期省残联还将对其进行免费的继续教育。
据统计,湖南按摩从业人员有6400余人,其中从事医疗按摩预计不到400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阳庆云表示,今年最新出台的《湖南省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首次明确规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得聘用不具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资格的盲人从事医疗按摩工作,省残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于那些没有资格证但仍打出医疗按摩招牌的诊所、门诊等,进行坚决取缔。“从事保健按摩的招牌不得打出治疗、针灸、火罐等字眼。”他表示,自该考试开考以来,湖南已经有102名盲人通过了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根据最新调整的政策,只要是相关专业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疗按摩两年以上的可以直接申请从业资格证。
今年,省残联还出台了保健按摩行业的扶持政策,只要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获得每人4000元的补贴。下一步,湖南将针对医疗按摩行业的扶持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企业的力度将更大。
按摩力度
怎样按摩力度最有效
按摩手法的力度大小是有一定限度的,必须符合人体软组织的力学与生理特性,使按摩手法作用于人体之后可以形成一种良性的刺激和感应,既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经络神经的调整作用,又能避免对人体组织产生明显损伤。下面教您如何掌握按摩力度。
例如,在运用脚部反射区按摩治疗疾病过程中,治疗效果的满意与否,除了反射区准确外,用力的大小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果对脚部按摩的力度过小则产生不了相应的效果,而只能起到微微的保健作用,如果力度过大则不为患者所接受。因此为减轻患者病痛之苦,取得显著疗效,如何掌握力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按摩力度倘若用力过猛,形成恶性刺激,就会产生超限抑制信号而降低手法作用,而且极易造成组织损伤。按摩手法用力轻重,可因人而异。例如,体瘦、体弱者可以用力轻些。体胖、体壮者则应适当加重用力。不要用力过小,致无感觉,但也不宜过于用力,伤及皮肤和内脏。总之,按摩以后,如果觉得舒适、轻松,用力程度就算是合适。
按摩力度通常是由轻到重的
按摩的力度通常是由轻到重的,先用轻揉的动作慢慢地让皮肤及其神经有个接受适应的过程,然后力度就可以稍稍加大一点,只是比刚才大一点,同时还要注意患者的接受程度和自然反应,是不是有皱眉或者不适的感觉。如果没有,在第3次的时候就可以再加大一点,切忌不要一上手就很重。等到施术部位揉开了,活了,才能说这个力度是最好的。
初次按摩,力度一定要适宜
对那些初次接受按摩的人,拿捏的力度一定要适宜。力度过重,被按摩者容易对按摩产生一种畏惧感,或许只此一次,下次就不敢再接受按摩了。不同反射区的敏感度也不尽相同,所以,对敏感性较强的反射区,力度不能过大,如眼睛、耳朵、十二指肠额窦等穴位;而对一些敏感性相对较弱的反射区,要适当加大力度,如肾区、肾上腺区,小肠区、垂体区、生殖腺区等反射区,靠这种力度适宜刺激反射区所产生的疼痛感而使疾病痊愈,使患者早日恢复健康。
可见,在按摩过程中,对按摩手法力度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这种力,是臂力与腕力相结合的柔和的力,要柔中有刚,剐中有柔。在按摩过程中要始终记住“内力外现,均匀柔和”这八个字,并不断去体验和运用。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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