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德,泛指
唐朝十大德,属于
僧人管理以及
表彰体制。唐高祖
李渊开国后,在地方基层上,倚重寺院三纲,中央则设置“十大德”,以纲维法务,
三论宗的集大成者
吉藏便是十大德中的一人。十大德的遴选,是由众僧中
推举出,或是由皇帝亲自
指派。
唐初承袭隋代的
监寺制度,设置
崇玄署,隶属于
鸿胪寺。鸿胪寺最初设于汉朝,作为接待外国宾客及掌理凶丧仪庆等事的官衙。唐代初期未设僧正、
僧统等僧官,只在鸿胪寺下设置崇玄署,管理僧籍和任命寺院
三纲等事。
唐太宗即位后,改变宗教政策,取消十大德及寺监,把统理僧尼的职务渐渐移转至官府中,并由唐代诸帝依循之。十大德的职称,在唐中宗到代宗期间又恢复了,但已失去“统领天下僧尼”的职权,只负责讲授律学、临坛度僧的事务,而有所谓“临坛十大德”的称呼。真正掌管天下僧尼大权的机构,主要是崇玄署,其职权范围包括寺额、僧籍的管理、僧官的选任、僧尼的制度、僧尼在寺院外的活动等。但是到了后来,教团的自治权受到逐步的削减,度僧要受御使的监察,僧籍管理和僧官选任则要接受尚书部的监察;在唐玄宗天宝年间,僧务更由祠部取代崇玄署原有的职权,所管辖的范围广及寺院僧尼授田的种种事宜。
在唐玄宗末年,另创设有“修功德使”的俗官,负责寺塔的修建、佛像的铸造、经典的译官以及盛大佛教法会的举办等。
安史之乱后,唐室重建僧官系统,由左街功德使、右街功德使统理首都之内的佛寺及僧尼,并增设左街僧录、右街僧录,以辅佐功德使执掌僧务。此时地方十道有僧统,各州有僧正,僧侣在国家中的地位再度受到重视,经常有受赐大师、国师和紫袍等殊荣。到
五代十国,僧官改由地方政府授任。
唐高祖
武德三年(620),于慈悲寺设立僧官十人,命名为十大德,以统筹管理僧众、教团等事。其中,觉朗、保恭、吉藏、法侃、慧因、海藏、智藏、明瞻等大德,皆为出身于南朝陈代之高僧,且与长安大禅定寺、大兴善寺有密切关系。此机构成立不数年即告解散。
此外,据历代三宝纪卷十二,及续高僧传卷二阇那崛多传记载,隋文帝于开皇七年(587),曾在大兴善寺置“十大德沙门”,辅助崛多翻译梵文经典。此十位高僧为僧休、法粲、法经、慧藏、洪遵、慧远、法纂、僧晖、明穆、昙迁等。(续高僧传卷十一、卷十三、卷二十一、释氏稽古略卷三)p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