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协议
协议
《华盛顿协议》于1989由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6个国家的民间工程专业团体发起和签署。该协议主要针对国际上本科工程学历(一般为四年)资格互认,确认由签约成员认证的工程学历基本相同,并建议毕业于任一签约成员认证的课程的人员均应被其他签约国(地区)视为已获得从事初级工程工作的学术资格。2013年,我国加入《华盛顿协议》成为预备成员,2016年年初接受了转正考察。燕山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代表国家成为《华盛顿协议》组织考察的观摩单位。2016年6月2日,中国成为国际本科工程学位互认协议《华盛顿协议》的正式会员。
内容
《华盛顿协议》规定任何签约成员须为本国(地区)政府授权的、独立的、非政府和专业性社团。目前《华盛顿协议》有正式会员10个,分别为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南非、日本的民间团体和中国科协;预备会员5个,分别为来自德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以及中国台北的民间团体 。《华盛顿协议》是国际工程师互认体系的六个协议中最具权威性,国际化程度较高,体系较为完整的“协议”,是加入其他相关协议的门槛和基础。2016年6月2日,在吉隆坡召开的国际工程联盟大会上,全票通过了我国加入《华盛顿协议》的转正申请,我国成为第18个《华盛顿协议》正式成员
《华盛顿协议》是一项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的国际互认协议,旨在建立共同认可的工程教育认证体系,实现各国工程教育水准的实质等效,促进工程教育质量的共同提高,为工程师资格国际互认奠定基础。目前,国际工程联盟共有《华盛顿协议》《悉尼协议》等6个协议,其中《华盛顿协议》最具权威性,是国际化程度较高、体系较为完整的协议,也是加入其他相关协议的门槛和基础。
用途
《华盛顿协议》每两年联合其他协议成员一起召开国际工程大会,会议期间除交流和讨论有关重要事项外,还讨论有关预备会员和正式会员的吸纳事宜。每次大会结束时,必须指派一名成员作为主席成员,由该成员任命的人员作为大会主席,任期至下次大会结束。大会同时指派一名成员承担作为秘书处的工作,任期至下次大会结束。秘书处应保留每次大会所作的讨论和决定的记录,帮助各签约成员进行交流,并纪录交流内容,应向签约成员或其他有关方面提供能有效执行本协议的措施和手段。主席和秘书处应来自不同的签约成员
规定
《华盛顿协议》规定,各申请组织首先被接纳为预备会员,最快须在成为预备会员两年后才能成为正式会员;正式会员对新会员加入拥有一票否决权;递交预备会员申请的时间须在每届国际工程大会(下届大会拟于2007年6月召开)前六个月;申请时,必须有《华盛顿协议》的一个或多个正式成员作为联系和辅导,并在申请中须有至少2个《华盛顿协议》正式会员为申请预备会员组织提名。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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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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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