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承庆
唐朝宰相
卢承庆(595~670年),字子余,幽州范阳(今河北涿州市)人,唐朝宰相,隋朝散骑侍郎卢思道之孙,太子率更令卢赤松的儿子。
人物生平
卢承庆生于隋文帝开皇十五年(595年),幽州人氏,其父卢赤松担任河东令。炀帝末年,李渊太原起兵反隋。卢赤松先前就认识李渊,李渊兵到后立刻投降,成为李渊的僚属。李渊建立唐朝后,册封卢赤松为范阳郡公。卢承庆相貌英俊,仪态大方,博学有才。他年幼时,父亲去世,他继承了范阳郡公的爵位。
唐太宗继位初期,卢承庆任秦州参军,一次入朝奏报河西军情,说得很清楚,太宗称奇,升他为考功员外郎,后又数次升迁至户部侍郎。一次,太宗问及历代户口之事,卢承庆对以夏朝、商朝乃至北周、隋朝的人口增减,太宗再次表示赞赏,不久让他兼任检校兵部侍郎,知五品选。卢承庆不接受,认为选官是尚书的职责,自己不能越权,但太宗没有答应,说:“朕相信你,你为什么不相信你自己呢。”后来,卢承庆历任雍州别驾、尚书左丞
唐太宗驾崩后,唐高宗继位。由于权相褚遂良诬告,卢承庆被贬为益州大都督府长史;褚遂良又指控卢承庆在雍州时失职,卢承庆又被贬为简州司马。一年后,卢承庆转任洪州长史。高宗幸汝州温泉,擢升卢承庆为汝州刺史,不久又召他回京任光禄卿。显庆二年(657年),大将苏定方击破西突厥,俘获其可汗阿史那贺鲁,高宗派卢承庆去西突厥把西突厥的土地分给两位忠于唐朝的西突厥王子兴昔亡可汗阿史那弥射和继往绝可汗阿史那步真,又命卢承庆和两位王子给各部首领封官。
显庆四年(659年),担任度支尚书的卢承庆被授予参知政事职衔,成为实质上的宰相。同年,因涉嫌谋反而被流放的国舅长孙无忌进一步遭到指控,卢承庆与其他宰相李勣许敬宗辛茂将任雅相一同奉命调查。其中许敬宗是武皇后党羽,也是调查的发起者,长孙无忌最终被迫自杀。当年,卢承庆被授予高一级的宰相职衔,拜度支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显庆五年(660年),处理度支事务处理不当(坐科调失所)被免官,出为润州刺史。后又迁雍州长史,授银青光禄大夫
总章二年(669年),他又被任为刑部尚书,不久即告老请求退休,得到高宗批准,加授他金紫光禄大夫
咸亨元年(670年),卢承庆卒,赠幽州都督,谥号为“定”。临终时,他对儿子们说:“死生至理,亦犹朝之有暮。吾终,敛以常服;晦朔常馔,不用牲牢;坟高可认,不须广大;事办即葬,不须卜择;墓中器物,瓷漆而已;有棺无椁,务在简要;碑志但记官号、年代,不须广事文饰。”
轶事典故
卢承庆任考功员外郎时,有一个监督漕运的官员因遭遇大风丢了粮食,卢承庆给他评为中下。这名官员神色自若,一言不发退下了。卢承庆看重他的气量,说“遭遇大风不是你所能阻止的”,改评为中中。这名官员既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也没有表达惭愧。卢承庆对他的反应表示赞赏,又说他“宠辱不惊”,评为中上。这是卢承庆能表彰别人的优点。
人物评价
李渔《笠翁别集》:卢承庆之屡易判语,乃出于怜才热肠,然心可佳,而事不可法,虑开后世展转之门也。几有自通贿赂而易下考为中、中考为上者,皆曰:“我欲为卢承庆耳。”是知公者即私之门,利者即弊之窦也。无论私弊不可为,即示公兴利之事,亦不得擅创于成法之外耳。
家族成员
卢承庆出身范阳卢氏北祖大房。范阳卢氏,作为中原著名的门阀士族“五姓七族”之一,东汉以来家世极尽显赫,人物辈出,世代冠冕,引起唐朝统治者的担忧。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诏,禁止“七姓十家”之间互相通婚。范阳卢氏北祖卢度世四子、卢辅六子以及南祖卢溥诸子被列入禁婚家范畴。实际上,针对“七姓十家”的禁婚诏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范阳卢氏的通婚圈子仍以崔、王、郑、李四姓高门为主,从而在唐朝继续保持了家族兴盛繁荣的局面。《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记载,卢植四世孙卢谌生有五子,第四子卢偃居于巷北,子孙号北祖。卢偃曾孙卢度世,生有四子,号为“四房卢氏”。其中卢渊居长,号北祖大房。卢渊之孙卢思道,仕隋官至武阳太守。
表格参考资料:《旧唐书·卷八十一·列传第三十一》、《新唐书·卷一百六·列传第三十一》、《新唐书·卷七十三·表第十三·宰相世系三 (卢氏)》.。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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