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英语:The 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Ecuador,西班牙语:La Bandera Nacional de la República del Ecuador),是
厄瓜多尔共和国的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3∶2,旗面由黄、蓝、红三种颜色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其中黄色部分位于旗面的上半部分,占整个旗面的二分之一,蓝色部分居中,红色部分在最下方,蓝色和红色部分各占整个旗面的四分之一,旗面中央绘有
厄瓜多尔国徽图案。
产生背景
1830年5月13日,厄瓜多尔正式独立,独立后的厄瓜多尔因政局动荡,导致政权更迭频繁,从而使得国旗几经变动,直到1900年10月31日,厄瓜多尔才正式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了国旗图案的最终样式。
发展历程
厄瓜多尔位于
南美洲西北部,西临
太平洋,
赤道横贯国境北部(国名即西班牙语“赤道”之意),被称为“赤道之国”;曾为
印第安人部落居住地,15世纪并入
印加帝国,后沦为西班牙
殖民地,
西班牙殖民帝国统治时期,厄瓜多尔先后归
秘鲁总督辖区和
新格拉纳达总督辖区管辖,这一时期厄瓜多尔使用
西班牙殖民当局所规定的旗帜。
1809年8月10日,
基多城爆发了反对西班牙殖民统治的革命,革命者们成立了基多自治政府委员会,革命者们在起义时,打起了白杆红旗,旗面中央绘有叉形白色十字,这面旗帜是革命的象征,也是厄瓜多尔独立运动爆发后采用的第一面旗帜,该旗帜在1811年和1812年的起义时再度被革命者使用。
1820年10月9日,
何塞·华金·德·奥尔梅多等革命者在
瓜亚基尔城发动起义,起义成功后,革命者们组成了执政委员会,并宣布成立瓜亚基尔自由省,瓜亚基尔自由省成立后,正式采用由奥尔梅多设计的蓝、白、蓝、白、蓝五道平行宽条相连组成的蓝白相间双色旗,旗面中央的蓝色宽条上绘有三颗白色五角星,五角星一说代表基多皇家检审庭的三个行政区:
昆卡、瓜亚基尔和基多,另一说代表瓜亚基尔、
波托维耶霍、
马查拉三个城市。
1822年6月2日,在昆卡和基多加入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后,瓜亚基尔自由省正式修改了旗帜,新旗帜旗面为白色,占旗面四分之一的左上角为蓝色,蓝色中央绘有一颗白色五角星,这面旗帜只使用了很短的时间,同年7月31日,瓜亚基尔自由省被正式并入大哥伦比亚共和国,标志着厄瓜多尔正式成为
大哥伦比亚共和国(其正式国名为“哥伦比亚共和国”,后世为了与1886年成立的
哥伦比亚共和国相区别,称之为“大哥伦比亚共和国”)的组成部分。
1822年7月31日—1830年11月19日,厄瓜多尔使用大哥伦比亚共和国的国旗。
1830年5月13日,厄瓜多尔脱离大哥伦比亚共和国,成为独立的共和制国家,定国名为厄瓜多尔国,同年11月19日,厄瓜多尔开始使用在原大哥伦比亚共和国国旗的基础上设计的新国旗,该国旗由自上而下的黄、蓝、红三色面积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旗面中央为厄瓜多尔国徽。
1835年,自由派总统
比森特·罗加富埃尔特掌握了国家政权,定国名为厄瓜多尔共和国,同年8月10日,自由派政府对厄瓜多尔国旗的样式进行了修订,将原国旗中的国徽去掉,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变成了由自上而下的黄、蓝、红三色平行相等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的三色旗。
1845年3月6日,自由派在瓜亚基尔发动了革命起义(又称:1845年革命、三月革命),起义的革命者们宣布恢复蓝、白双色旗,该旗帜由从左到右的白、蓝、白三个相等的竖长方形相连组成,中间蓝色旗面上有三颗白色的五角星,一颗星在上,两颗星在下,象征着共和国的三个行政区:昆卡、瓜亚基尔和基多;6月17日,保守派总统
胡安·何塞·弗洛雷斯下台,原黄、蓝、红三色旗停止使用;11月6日,自由派在昆卡召开立宪大会,正式宣布采用三月革命起义时使用的蓝、白双色旗为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但将中间蓝色旗面上的三颗星增加到了七颗星,七颗星代表共和国当时拥有的七个省。
1860年9月26日,重新掌握政权的保守党人
加夫列尔·加西亚·莫雷诺颁布法令,宣布恢复黄、蓝、红三色旗,该旗帜为自上而下的黄、蓝、红三色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的三色旗,但政府对旗面的颜色分布比例进行了调整,规定黄色部分居上,占旗面的二分之一,蓝色居中、红色居下,蓝色和红色各占旗面的四分之一;法令没有规定新版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的长宽比例,由于与
哥伦比亚国旗的图案样式基本相同,因此厄瓜多尔在一些国际外交场合使用长宽比为2∶1的国旗,以防同哥伦比亚国旗搞混(哥伦比亚国旗的长宽比为3∶2)。
1900年10月31日,国民大会在首都基多召开,会上正式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了国旗的样式,规定由自上而下的黄、蓝、红三色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的三色旗为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并在旗面中央添加了厄瓜多尔共和国国徽,颜色分布比例同1860年版的国旗相同;规定在没有具体要求的情况下,国旗的长宽比为2∶1,11月7日,
埃洛伊·阿尔法罗总统正式签署了关于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样式的法令。
2009年11月16日,厄瓜多尔政府通过法令,正式将国旗的长宽比确定为3∶2,而此前的2∶1版本国旗在一些场合或是活动上依旧可以正常使用。
设计要素
旗帜图案
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3∶2,旗面由黄、蓝、红三种颜色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黄色部分位于旗面的上半部分,占整个旗面的二分之一,蓝色部分居中,红色部分在最下方,蓝色和红色部分各占整个旗面的四分之一;旗面中央绘有厄瓜多尔共和国国徽图案,国徽图案为椭圆形,主体图案正中竖立着积雪皑皑的
钦博拉索山,山峰的上空绘有人面太阳,太阳两边的
黄道带上自左向右分别绘有
白羊座、
金牛座、
双子座和
巨蟹座的天文符号,山前流淌的是通向海洋的
瓜亚斯河,河流两岸是肥沃的绿色土地,河面上漂着一艘冒烟的与国旗相同颜色、飘扬着国旗的蒸汽远洋轮船,船上立有一带翅双蛇杖;椭圆形两侧各有两面厄瓜多尔国旗,左边两面国旗间绘有月桂树枝,右边两面国旗间绘有棕榈树叶;国徽下端是长斧和束棒,上端是一只展翅欲飞的安第斯神鹰。
历史上,厄瓜多尔是大哥伦比亚共和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哥伦比亚共和国国旗源于拉丁美洲独立运动先驱
弗朗西斯科·德·米兰达设计的三色旗(米兰达三色旗),因此,厄瓜多尔与同属于大哥伦比亚共和国组成部分的哥伦比亚和委内瑞拉两国国旗在颜色和图案上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
颜色标准
象征意义
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中,黄色代表着金色的阳光、谷物、丰饶的物产和资源等,象征着国家财富,蓝色象征着厄瓜多尔境内蔚蓝的天空、广袤的海洋和波澜壮阔的河流(
亚马孙河),红色象征着为自由和正义而战的爱国者们的勇气与鲜血;旗面上的厄瓜多尔共和国国徽是厄瓜多尔国家主权和民族精神的象征。
使用原则
法律法规
1900年,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颁布法令,将每年的9月2日定为国旗日。
1955年,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颁布法令,将每年的国旗日改为9月26日,并规定了全体厄瓜多尔人向国旗致敬的誓词。
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在作为国旗使用的同时也作为厄瓜多尔武装部队整体及海军和空军的军旗使用;当国旗因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等原因而被行政当局宣布无法使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回及保存,并等候处置。
使用场景
厄瓜多尔共和国境内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军事基地、学校和广场等公共场所需要全天悬挂厄瓜多尔国旗,厄瓜多尔的
海外领地加拉帕戈斯群岛(厄瓜多尔官方名称为:
科隆群岛)亦需要全天悬挂厄瓜多尔国旗,国家边境地带和驻外机构也需要悬挂厄瓜多尔国旗以表示领土主权。
国旗在全国哀悼日或国葬期间需要降半旗的,需要在特定场合降半旗并致以哀悼。
在一些特定的公共节日,如独立日(即国庆日,8月10日)和国旗日(9月26日)等,公共和私人建筑上也需要悬挂国旗。
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的图像可以用作厄瓜多尔共和国国家奖项荣誉的要素或纹章基础,以及各种官方机构的旗帜、徽章及纹章标志等。
文化特色
1936年,厄瓜多尔音乐家安赫尔·里瓦德内拉·佩雷斯(Ángel Rivadeneira Pérez,1906年—1997年)创作了爱国歌曲《对国旗的赞歌》。
厄瓜多尔国内的学生和军警等公务人员必须能够熟练的背诵向国旗致敬的誓词;在举行阅兵式、教育机构开学或毕业结业仪式等需要升旗的重要公共活动上,需要朗诵对国旗致敬的誓词;在独立日(即国庆日,8月10日)和国旗日(9月26日)等重要日期举行需要进行升旗的大型公共活动时,公民也需要朗诵对国旗的致敬誓词。在朗诵完对国旗的致敬誓词后或是升旗仪式结束前,需要集体演唱《对国旗的赞歌》。
2008年8月7日,参加
北京奥运会的厄瓜多尔奥运代表团在
北京2008年奥运会运动员村举行升旗仪式,升旗手在奥运村升起厄瓜多尔国旗。
2023年1月1日,厄瓜多尔开始担任
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1月3日,国旗安放仪式在联合国安理会厅外举行,标志着5国作为新当选的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开始履行职责,厄瓜多尔常驻联合国代表发表简短讲话,并将厄瓜多尔国旗安插到国旗座上。
被厄瓜多尔共和国官方机构宣布无法使用的厄瓜多尔共和国国旗每年都会在一个特定日期进行焚烧仪式,一般举行焚烧仪式的日期为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在对无法使用的国旗进行焚烧仪式时,需要在焚烧前进行队列表演,焚烧时应在装有酒精的金属容器中进行焚烧,同时演奏歌曲《对国旗的赞歌》,演奏结束后,会有专人发表演讲,强调焚烧仪式的意义。焚烧仪式结束后,旗帜的灰烬会被存放在特制的盒子内,装有旗帜灰烬的盒子会被送往海军司令部驻地,由海军舰艇对旗帜灰烬进行海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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