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Go Down, Moses)是
威廉·福克纳创作于1942年的小说,由七个相关联的部分组成,故事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县。讲述的是美国南方庄园主麦卡斯林与女奴生有一女,后又与这个女儿生下一子泰瑞乐,泰瑞乐后来娶了另一位庄园主布钱普的女奴谭尼,其子嗣都以布钱普为姓氏。麦卡斯林的外孙女则嫁给了爱德蒙兹。全书写的就是这三个姓氏的子孙间的复杂关系,最浓墨重彩的人物是麦卡斯林的孙艾萨克,他在黑人猎手的带邻下自小参加猎熊活动,长大后看透了白人与黑奴间的畸形关系,自愿放弃家产,到镇上做木工为生。全书由两个中篇及五个短篇组成,各部分既相对独立又共同融合为一幅完整的画面。
内容介绍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生子梯奥菲留斯(布克)与阿摩蒂乌斯(布蒂),当然,还有布克的儿子艾萨克(艾萨克)。“旁系”里有老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卡斯的儿子扎卡里(扎克)、孙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较重要的还有艾萨克的母亲索凤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钱普。小说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后面的这个庄园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愿让他与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姓自己的姓,这个奴隶只能被称为托梅(黑女奴名)的图尔。在图尔娶了布钱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后,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钱普。而堪称《去吧,摩西》第二号人物的路喀斯·布钱普就是图尔的小儿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福克纳家的老女佣卡洛琳·巴尔即是其原型——与外孙赛缪尔分别是“系列小说”的两篇(前者)与一篇(后者)中的主要人物。为帮助读者弄清人物之间的关系,译者特绘制了一张“谱系图”,附在序言的后面。
《去吧,摩西》写到的时间,最早的是1859年(追述的部分不算),最晚的则是福克纳写作的“当时”——1941年。大概是:
1859年布克与麦卡斯林·爱德蒙兹去休伯特·布钱普处追捕逃奴托梅的图尔。布克被扣。布蒂与休伯特打牌,救回布克,并赢得一黑女奴。布克后来娶了索凤西芭·布钱普,于1867年生下艾萨克。(《话说当年》)
1877年艾萨克十岁。他初次加入猎人的队伍,进入大森林。(《
熊》)
1879年艾萨克十二岁。杀死他的第一只鹿。法泽斯为他举行印第安族正式成为猎人的仪式。(《古老的部族》)
1883年艾萨克十六岁。猎人们杀死大熊“老班”。名叫“狮子”的猎狗与法泽斯也都先后死去。艾萨克看家中老账本,知道了祖先的罪恶。(《熊》)
1885年艾萨克十八岁。他最后一次去大森林中已被卖掉的营地。他悼念法泽斯。(《熊》)
1886年年底,艾萨克去阿肯色州,设法将:1000元给已出嫁的索凤西芭——路喀斯的姐姐。(《熊》)
1888年艾萨克二十一岁。他决定放弃祖产并搬到镇上去住。他发现舅舅休伯特赠予的咖啡壶的秘密。(《熊》)
1889年艾萨克结婚。他拒绝了妻子收回庄园的要求。(《熊》)
1895年托梅的图尔的幼子路喀斯·布钱普二十一岁。他向艾萨克索取应该得到的遗产。(《灶火与炉床》)
1898年扎卡里(扎克)·爱德蒙兹之子卡洛瑟斯(洛斯)诞生,扎克之妻难产死去。路喀斯之妻莫莉去扎克家当乳母。约半年后,路喀斯去“索回”莫莉,后与扎克进行“决斗”。(《灶火与炉床》)
1906年洛斯八岁。他的种族意识“觉醒”,决定不再与路喀斯之子亨利同吃同睡。(《灶火与炉床》)
1940年莫莉的外孙赛缪尔犯罪被处决。莫莉设法让其遗体“光荣还乡”。(《去吧,摩西》)
1941年路喀斯埋藏酿酒器,无意中发现金币。他迷上挖宝,但最后不得不放弃。(《灶火与炉床》)
1941年艾萨克与洛斯去打猎,他遇见洛斯的情妇,发现她是詹姆士(吉姆)·布钱普——路喀斯长兄——的孙女儿。他看到罪恶循环返回。但他把镶银的号角传给其子。(《三角洲之秋》)
《去吧,摩西》的第三篇《大黑傻子》中的人物、故事均与麦卡斯林家无关。从里面提到“四五年前路喀斯结婚”一语推定,故事应该发生在1941年。后来,当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问起为何要将这个故事插在这里时,福克纳回答道:因为“大黑傻子和他的妻子租住的是爱德蒙兹的房子”。福克纳提供的理由显然有些勉强。其实这还是出于福克纳创作时艺术上的需要。他刻画了路喀斯·布钱普之后,大概感到言犹未尽,认为总得有一些更悲壮的笔触,才能全面反映南方黑人生活的图景。
创作背景
美国内战导致南方历史的终结。战后北军的占领,使南方经济和自然遭到了破坏,南方社会得到了解体,但南方在很大程度上仍保持着它的南方特性。童年时的福克纳仍亲眼目睹了南方这个迟暮的“美人”。然而到了20世纪初,情况发生了变化,经过长期的停滞之后,南方重新被带回到美国以及世界的历史进程之中,南方经济逐渐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而北方工商业经济和价值观念的“南侵”则深刻地改变着南方的农业社会,传统的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也给南方美丽的自然环境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去吧,摩西》记录下了现代人对传统的背弃和对自然的疯狂掠夺,同时也寄托了对南方深深的思念。
作品评析
主题
《去吧,摩西》主题是美国南方的种族关系,但是其中有三篇作品即《古老的部族》、《熊》和《三角洲之秋》却是侧重写打猎的,人称“大森林三部曲”。这里又接触到一个人类怎样对待大自然的问题。而艾萨克正是在打猎的过程中,学会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的。于是,接下去他作出了舍弃有罪恶的祖产的决定。他认为世界应该“在谁也不用个人名义的兄弟友爱气氛下,共同完整地经营”。然而我们不应认为艾萨克即是福克纳。福克纳并不认为放弃祖先罪恶的遗产就是问题的终结。从《三角洲之秋》中所写老卡洛瑟斯的罪孽在后代的身上重新出现,也可以得到证明。此外,福克纳在1955年答复一个访问者时说:“我认为一个人应该比舍弃做得更多。他应该有更加积极的行动而不能仅仅躲开别人。”接着福克纳列举了自己作品中更加积极的人物,如《
坟墓的闯入者》(1948)中的加文·史蒂文斯以及他的外甥。而这个加文·史蒂文斯也就是《去吧,摩西》这篇作品中帮助莫莉大婶的那位律师。
在《去吧,摩西》中,麦卡斯林家族,如同福克纳的家族以及他的其它重要的小说中的人物的家族一样,有着传奇式的辉煌的历史。老卡洛瑟斯和其他拓荒者一样,从印地安人那儿获取土地,历尽艰险,在这片荒蛮的土地上建立了秩序和文明。后来这些家族和南方一样随着内战的结束都衰落下来了。传奇式的富于浪漫色彩的南方和辉煌的家族史让福克纳无比珍惜,也成了他抗拒粗鲁的暴发户式的北方佬的有力武器。南方社会中所特有的贵族特征同样深深吸引了福克纳。在《熊》中,艾萨克放弃了财产既是对其先人罪孽的一种救赎行为,也体现了他舍己为人与慷慨的行为,是福克纳笔下的美国南方的贵族阶层的伦理法则之一。此外,德·斯班少校邀请猎人参加他的狩猎的行列,分享猎物。胡伯特送给艾萨克,后来又自己盗去的那只银杯和金币,后来麦卡斯林·爱得蒙兹居然自愿承担这笔债务的偿还,也说明了这种贵族风度。同样的风度出现于狩猎的营地上。在那里,半个月之内,城市里的一切社会阶级观念,暂时完全被摈弃,所有的人不分尊卑贵贱,生活在一种平等的同志气氛中。“这些人就像亚瑟王的圆桌武士从来不会缺乏应有的殷勤和礼貌。”
不难看出,《去吧,摩西》一书虽然篇幅不大,却提供了一整个时期的历史画面,概括地反映了美国南方最本质的一些问题。用福克纳自己的话说,这里的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熊》里也写道:“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作者采取了“系列小说”的形式,这样就可以舍弃一般交代性的笔墨而集中经营戏剧性强烈、诗意浓郁的场面,从而获得一种史诗般的效果。在人物塑造上,这本书一方面刻画出艾萨克·麦卡斯林这样的形象,他代表了白人的良知,另一方面又让我们看到了路喀斯·布钱普灵魂的深处。他是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凭借自己的不屈不挠与聪明才智生存下去的黑人的代表。福克纳一直认为黑人很顽强,他们是能够生存下去并且最终得到自由的。书名的典故也透露了这层意思。
除了慷慨之外,南方人还仿效英国的贵族阶层,表现出一种骑士风度。在《话说当年》中,布克兄弟为了追回逃跑到休伯特庄园的托梅的图尔却被休伯特兄妹所困。布蒂与休伯特打牌作赌,布蒂赢牌,救出了布克,并赢回了图尔所爱的女奴。这是典型的南方贵族的见义勇为,豪爽的骑士风度。南方的生活方式也使福克纳沉湎其中。他在 《去吧,摩西》中一再加以表现。首先是种植园生活。种植园生活富足而又惬意。在《话说当年》中,赫伯特·布香的大房子后楼有一处地方地板朽坏了,布香始终没有把它修好。客人总是发现他坐在底下流着泉水的冷藏室里,脱了鞋把脚浸在水里,一边啜饮早晨的第一杯酒。种植园生活舒适,仆役成群。但在文章中,福克纳没有大摆阔气的场面;没有对丝绸,银器,家具,月光与香槟酒的大肆渲染的描写。福克纳描写南方的生活方式,并不是他喜欢南方的财富、良田和华宅,而是他欣赏南方人身上特有的那种对待生活对待人生的态度。其次E 狩猎也是南方人生活的一部分。“每年一次的相会……每年一次庆祝老熊狂暴的不朽的盛典。”早期的拓荒生活和庄园生活使南方人身上有一种亲近大自然的浪漫主义倾向。狩猎成了南方人的一种传统。在《熊》里的狩猎中,白人、红人和黑人不分等级,种族平等地生活,和谐共处。他们狩猎不时为了杀生取乐、获利或是炫耀武力;捕猎是他们磨练意志,增加智慧,完美性格的活动。南方人对狩猎生活是无法忘怀的。《三角洲之秋》就讲述了快80岁的艾扎克大叔依然不顾年事已高,带着曾孙去打猎的故事。
另外,福克纳还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与现代社会截然相反的南方传统的价值道德观。“现代世界是在道德混乱之中。它确是苦于缺乏纲纪、法度,缺乏道德标准和负有某种使命的责任感。在这个世界里凡是能图私利、行得通、获得成功的就是标准。”在这篇小说集里,作家向我们展现了南方的一系列美德。小说中几乎没有一个令人十分讨厌的人物,就连因杀人而被判了死刑的布钱普也是一个令人同情的角色。这些都是南方的传统美德,也正是北方人所缺乏的。正如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奖时所说的,是要“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是人类昔日的荣耀”。
福克纳对故乡有着深深地热爱。小时候,他经常由父亲带着到森林里打猎、钓鱼和骑马。这块土地生长,养育了他。他和同时代别的作家都不一样,他选择故乡度过了自己的一生。在那里,南方种植园之外的是莽莽原野。随着北方的南侵,北方人和南方的新贵们借助机器对荒野进行了疯狂的毁灭性的掠夺。在福克纳的记忆里,“那些高高大大的,无穷无尽的十一月的树木组成了一道密密的林墙,阴森森的简直无法穿越。”在莽莽苍苍的荒野中让福克纳最不能忘怀的是动物。不管是追逐的猎狗还是被追逐的熊,鹿或者松鼠,个个灵性十足。“这些动物混杂在一起,像浮雕似的出现在荒野的背景之前,它们生活在荒野里,受到荒野的驱使与支配,按照古老的毫不通融的规则,进行着一场古老的永不止息的竞争。”它们是森林的主宰。在作家的笔下,它们是完全可以和最优秀的人类相媲美的一群高贵的人;它们仿佛是从童话书中走出来的住在森林中的一群精灵。现代人对自己的同类都疯狂地杀戮,更不用说对森林中的动物了。现在森林正日益消退,动物的栖身之所越来越小;许多动物都不见了,连剩下来的松鼠和母鹿也无法幸免于难。《三角洲之秋》中的洛斯,虽然是个南方人,但他沾染了现代人所固有的习性,连母鹿都捕杀,无异于竭渊而渔。动物和森林在机器的轰鸣声中正在永远地消失着。福克纳明白这块土地是受了诅咒,是注定要灭亡的。福克纳对南方自然的描绘逼真传神,任何企图评述他对故乡的热爱之情的文字都显得苍白无力。作家对故乡的描述越是逼真传神,就越是衬托出他对故乡的热爱之情,也越是体现出他的哀挽之情。
手法
短篇的统一性
福克纳在领诺贝尔文学奖时曾经说过,文学家的使命就是去描绘那些挣扎于困境中的灵魂。 因此,在《去吧,摩西》这部由七个不同内容人物形象的短篇小说构成的长篇中,福克纳关注了一群陷入不平等种族关系困境中挣扎的灵魂。 这里有《话说当年》中的布克大叔和布蒂大叔,有《灶火与炉床》中的路喀斯,有《大黑傻子》中的赖德,还有《古老的部族》、《熊》、《三角洲之秋》中的主人公艾萨克,《去吧,摩西》中的加文·斯蒂文斯。这是一群挣扎在黑白人种关系困境中的人物。他们努力地与不平等的人种关系抗争,他们的抗争又是那么的悲壮。在《去吧,摩西》这七个彼此相关、相互联系的短篇故事中,为我们讲述了美国南方从1859-1949年将近一个世纪的家族种族故事,以麦卡斯林家族作为叙述的主线,描述了麦卡斯林家族中过去古老的白人与生活在现代的白人之间的矛盾,麦卡斯林家族中的白人成员与家族以外的白种人之间存在的矛盾冲突, 还有麦卡斯林家族内部的黑人与白人、黑人与家族外黑人之间不平等的矛盾存在。
《去吧,摩西》之所以在最初的时候,被大家当作短篇小说来审视,是由于其脱离了具体的关于种族主义的大的解读语境。 失去了这一种族主义的解读语境,《去吧,摩西》中的这七部短篇小说就完全可以作为自足的短篇来阅读。因此,才有了作品开始面试时的误读。《去吧,摩西》七个构成部分的排序独具匠心,具有长篇小说结构的内在统一性特征。在长篇小说《去吧,摩西》中,福克纳独具匠心地将《话说当年》放在了开始的位置,作为追溯故事的历史,并且为整部长篇小说的叙述设置了深厚的背景。
《话说当年》的故事不仅仅只是讲述了一件美国内战发生之前的事情,它还涉及了当时美国社会极为敏感的南北美战争的矛盾中心,那就是种族问题,奴隶制度。在故事讲述的时候,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度还没有被战争的硝烟冲毁,黑人奴隶还被白人庄园主像狗一样追来追去,并且作为自己个人的私有财产欲夺欲杀,就是《话说当年》中的女奴谭妮·布钱普,一场随性的扑克牌赌博,就可以将她的命运决定。 福克纳将这部以美国内战开始之前、充满了矛盾冲突的种族问题作为整部长篇故事的历史背景,为面其他六部短篇小说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探讨黑人奴隶、种族平等的问题设置了开阔的背景,同时,在这样一个大的充满社会矛盾的历史背景下,小说的人物命运也就在这里巧妙地埋下了伏笔。
正是在这样一个充满了种族社会矛盾的历史背景下,长篇小说《去吧,摩西》中的人物心理才有了关于自己人种问题的纠结与矛盾,就如路喀斯·布钱普,他一方面鄙视着纯正的黑人血统,为自己血脉中流淌的白人血液而骄傲,同时,另一方面回避着自己这种介于黑白人种之间的混血血统。 其实,这不仅只是路喀斯·布钱普一个人的矛盾纠结, 更是当时美国社会整个人种的纠结。 面对着不平等的种族关系,面对着地位悬殊的黑白人种间的主仆关系,对于作为主人的白色人种中有良知的人,这也是一个很大的拷问灵魂的纠葛。 就如《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艾萨克,作为美国南方庄园主,面对着自己庄园中挣扎的奴隶,他的思想与灵魂也陷入了深深的矛盾纠缠中,以至于后来只好以放弃继承财产作为自己解决人种矛盾的方式。 其实,这并不是美国南方种族问题解决的真正核心所在。
福克纳这部关于结构充满争议的长篇小说《去吧,摩西》,最终以其精心地谋篇布局、宏大的人文主题而使其结构的松散性与统一性在叙述中得到了平衡。 大的种族主义问题将七部松散的短篇小说统一在自己这一主题框架中,而七个松散的短篇小说,又从不同的角度对于曾经困扰了美国南方几百年的种族问题进行了探讨与叙述,进而使这部被世人认为结构松散的长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张力。
人物命名
《去吧,摩西》中故事名称、人名,地名等命名艺术主要是基于听觉,读音,形态,语义,以及文学或神话典故的联系体现出来的,也体现出作者追求命名艺术的苦心孤诣。
作者还很好地运用了形态学联系来进行人物命名。形态学是指对单词构成的研究与描述,单词构成包括词尾变化,派生与合成等。《去吧,摩西》中备受大家尊重,教会“Isaac”(艾萨克)打猎,并执行成年礼仪式,被“Isaac”视为精神之父的“Sam Fathers”(山姆·法泽斯),他的名字来自于“father”的复数形式。在古老的部落中,作者介绍了山姆有两个父亲: 一个是印第安人,另一个是黑人。而山姆从其父母那里继承的红、黑、白三种血统使他具备了忠诚、忍耐、谦虚、仁爱等优秀品格,这令他更加有资格来执行艾萨克的成年礼仪式 。同时“Sam Fathers”这个名字暗示了血统的多样化,从而体现出作者对南方有全面的认识,也传递出作者的意图。因为“Sam”是暗指美国(
山姆大叔)。美国是个文化多元,不同肤色,不同种族聚集的国家。所以福克纳也认识到无论是在南方,甚至在美国,不同肤色一起生活这个现实是不可改变的。作为精神之父的“Sam Fathers”的多血统本身也以包容性和多元性而个性鲜明。“Tomey's Turl”(托梅的图尔)的名字也直接反映了他的身世。老麦卡斯林与自己的黑人女儿“Tomey”(托梅)乱伦后生下了儿子,但是老麦卡斯林并没有承认他这个黑人儿子。所以儿子的名字说明了他是母亲“Tomey”的,而不是“Parent's Turl”。作者通过“Tomey's Turl”这个名字刻画出一位被父亲抛弃的孩子,由此让读者心生怜悯。而大黑傻子中的Rider”这个名字也是由“ride”后面加“er”构成。“Rider”的字面意思是骑兵,这也正与“Rider”(赖德)在故事中的表现相吻合。故事中的Rider”身高体壮,豪放不羁。在面对多年作弊欺骗自己和黑人的白人“Birdsong”时,他就如骑兵一样把这位黑人的敌人一瞬间结束在自己的剃刀之下。但是与“Rider”的形象形成了对比的就是熊这个故事中的人物“Brownly”。“Brown”不用作专门名词时,表示棕色,所以一方面作者采用了该词汇中的颜色与人物相联系起来的,因为文章中的“Brown”就是一个有色人种。另一方面作者拿“Brownly”与美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
废奴主义者“John Brown”相类比。“John Brown”为了解放黑奴曾在哈勃渡口举行武装起义,后被处死。“Brownly 是在“Brown”的基础上加”ly“来构成的,那么“Brownly”也就意为像布朗那样的暴力反抗压迫的人。但是在“Buck”和“Buddy”的文字记载中,“Brownly”是一个既不会计帐写字,也不会犁地,甚至连牲口在他手里都会出事的一位黑人。这让“Buck”(布克)和“Buddy”(布蒂)损失不小,但他们又拿“Brownly”没有办法,最后只好给予“Brownly”自由。所以“Brownly”是一位与前面的“Rider”和“John Brown”有区别的一位黑人,他是采用了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而获得自由的典型。
作品影响
在《去吧,摩西》中,福克纳通过七个短篇小说,向我们如实地讲述了南方往昔的荣耀和传统;向我们精心描述了散发着浓郁乡土气息的他所爱所恨的南方的历史画卷。这是一个与现代社会截然相反的世界。然而, 福克纳倾心所爱恋的那个南方已离他远去。痛苦与快乐,希冀与幻灭,怀恋与愤慨在他的心中交织在一起,使他呤唱出了一曲南方凄美的挽歌。这些故事是“整片南方土地的缩影,是整个南方发展和变迁的历史
相关典故
黑人
灵歌所提到的
摩西(来源于希伯语:מֹשֶׁה),
天主教称为梅瑟,
伊斯兰教称为穆萨,他的名字在希伯来语的意思是:从水里拉上来。因为当时摩西还只是一个婴儿,被装在篮子里,法老的女儿把摩西从水里救了出来,所以为他取了这个名字。
摩西是先知中最伟大的一个。他是犹太人中最高的领袖,他是战士、政治家、诗人、道德家、史家、希伯来人的立法者。他曾亲自和上帝接谈,受他的启示,领导希伯来民族从埃及迁徙到
巴勒斯坦(PALESTINE),解脱他们的奴隶生活。他经过红海的时候,水也没有了,渡海如履平地;他途遇高山,高山让出一条大路。《
圣经》上的记载和种种传说都把摩西当作是人类中最受神的恩宠的先知。
摩西最享盛名时期很可能是公元前十三世纪,因为普遍认为《圣经·
出埃及记》中的法老
拉美西斯二世就死于公元前1237年。一百年以后,
穆罕默德认为摩西是真正的先知。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摩西在整个
伊斯兰世界里(甚至包括
埃及)成了受人敬仰的人物。到公元后五百年,他的名气和声望同
基督教一道传遍欧洲许多地区。摩西在他死后三千多年的今天,仍同样受到
犹太教徒、基督教徒的尊敬,甚至还受到许多
无神论者的尊敬。
作者简介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 1897年9月25日-1962年7月6日)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生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
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生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
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
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萨德本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
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福克纳在1949年获
诺贝尔文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