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品
陆探微、
曹不兴等五人;第二品列顾骏之等三人;第三品列
姚昙度、
顾恺之等九人;第四品列,蘧道愍等五人;第五品列刘顼等四人;第六品为宋炳、丁光。
顾恺之是杰出的画家,在
东晋声名卓著,
谢安曾推崇为“自生人以来未有也”。
谢赫却仅列之为第三品,评曰:“格(一‘除’,或作‘骨’)体精微,笔无妄下;但迹迨意,声过其实。”这一品评曾遭致《画品》续作者的强烈不满。谢赫之所以将顾恺之列为第三品,反映了《画品》所倡的创作倾向,折射出与时而变的理论意义。他张“迹有
巧拙,艺无古今”,强调变古、创新,这与
萧纲一派反摹古、倡新变的思想一致。萧纲在
中大通三年(531)被立为
皇太子,在此前后大力提倡“
宫体”,《画品》写于532年之后,可见谢赫入梁后的绘画及理论,都受到了“宫体”的影响。姚最《
续画品》评谢赫“笔路纤弱,不副壮雅之怀”,这是由于所画“丽服靓妆,随时变改。直眉曲鬓,与世事新”,可见谢赫所画实为画中“宫体”。这与
魏晋玄风笼罩下尚静、传神、重眼睛、轻形体的顾氏画风异趣,《画品》对顾氏的品评并非妄下。
在《画品》序言中,谢赫沿
曹植“是知存乎鉴戒者图画也”(《
画赞序》)之说,亦云:“图绘者,莫不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但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则是首次提出关于“六法”的理论:“六法者何?一
气韵生动是也,二
骨法用笔是也,三
应物象形是也,四
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六法”
远承先秦以来
儒家所讲“六气”、“
六律”、“
六诗”,
贾谊《六术》所云“六理”、“六法”、“六行”、“六美”等概念,近参
刘勰《
文心雕龙·知音》以“
六观”论诗文优劣,使
绘画理论从创作技巧到批评准则上升到自成体系的阶段。
“六法”之首是“气韵生动”。汉人重气,认为“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
王充《论衡,·气寿》),
曹丕以“气”人于文学批评,提出“
文以气为主”(《
典论·论文》)。晋人多以“韵”
品藻人物;“气”“韵”相合为一词,当指人的生命力与智慧、才情的统一。而“生动”之说,可远溯《
易传》“生生之谓易”,又承汉人“气生万物”之论。
生命哲学用于艺术,“
气韵生动”当是指人的生命、精神、学识、风度等,应表现在生生不已、变动不居之中。这种既重精神风韵,重姿态动作的观点,继承了
顾恺之传神写照“论,但又与顾氏忘“形”得“神”异,是对
传神论的发展。
“六法”之二是“
骨法用笔”。“
骨法”源古代面相术,指人的骨体相貌,魏晋
品藻人物,常有带“骨”字的评语,认为“骨”与人的形体、精神、人品都相关。顾恺之将“骨法”引入绘画,使之成为“以形写神”的基础。
谢赫所说“骨法”,继承了顾恺之所论,但在评
张墨、
荀勗时又有“但取精灵,遗其骨法”之说,使“骨法”失去神圣意义而趋于世俗。《画品》将“骨法”与“用笔”相联系,既明确了
中国绘画与书法密切相关,又指出了线条是造型的基础。传为
卫夫人作的《
笔阵图》说:“善笔力者多骨。”“骨法用笔”之说当对此有汲取。综观谢赫对各画家的评论,是要求用笔有骨力,要创新,且“
气韵生动”当凭借“骨法用笔”。
“六法”当以“气韵生动”、“
骨法用笔”最为重要。其余四法属具体技巧:“
应物象形”指按物象面貌来表现,不能臆造,“
随类赋彩”指据不同对象表现各自的色彩,“经营位置”指精心构图、巧妙设计,“
传移模写”指临摹技巧。“六法”对后代有很大影响,宋
郭若虚推尊为“六法精论,万古不移”(《
图画见闻志》)。可以认为,《画品》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
绘画理论批评著作。
南朝齐谢赫撰的《古画品录》。全书1卷,收录了从
三国吴至南朝齐代的27位画家,分为6个品级,评其优劣。书中提出的绘画“六法”之说,对后世影响很大,为历代画家、鉴赏家们所遵循,有较大的理论价值。
《古画品录》是
南朝齐、梁间人
谢赫(生卒年不详)撰写。谢赫的生平未见于史,日本金原省吾《支那上代画论研究》推测其与
刘勰、
钟嵘约略同时。曾人梁“秘阁”,掌绘事,作有《安期先生图》、《晋明帝步辇图》等传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