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理论
词语释义
史学理论 以历史学自身的理论问题为研究对象,如关于历史学的特点,历史学的功能(包括社会功能、科学功能、教育功能),史学工作者的历史认识的特点,史学发展与历史发展的关系,历史文献和史学方法问题,史学遗产的批判继承问题,历史研究成果的社会表现形式问题,史学家的素养与时代使命问题等等,均为史学理论研究的范围。
史学理论同历史理论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参见陈启能《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1986 年 12 月 3 日《光明日报》),同时又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的:从历史的观点来看,史学工作也是一种历史活动,它也应当被包含在历史理论所概括的一切历史现象之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历史理论包含着史学理论;从史学的观点来看,史学工作者以及一切从事社会实践的人对历史的认识、研究、评论,都是史学活动,也都在史学理论所应当总结和概括的范围之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史学理论又包含着(至少是部分地包含着)历史理论。
它们的这种关系,要求史学工作者不应脱离对于客观历史的研究而仅限于对史学的研究,同时也不应脱离对于史学的研究而仅限于对历史的研究;恰当的做法是在有所侧重的前提下把二者结合起来(参见瞿林东《史学理论与历史理论》,载《史学理论》1987 年第 1 期)。
近年国内学者出版的以阐述史学理论为主要内容的著作有:白寿彝主编《史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 1983 年 7 月第 1 版),吴泽主编《史学概论》(安徽教育出版社 1985 年 6 月第 1 版),姜义华等著《史学导论》(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89 年 11 月第 1 版),各有特色,均可参考。参见“历史理论”条。
要是把史学理论解释为“关于历史学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理论概括”,那么这和“历史理论”(也算历史学课理论的一支,它主要研究的是历史发展的问题,是针对客观存在过的那些历史事件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就是一回事了。
所以,这里讲的史学理论其实是历史学理论的一个小分支,应该准确界定为“史学史理论”。它研究对象是史官、史馆、史书、史家及史学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等,目的是更好的总结完善和概括出指导研究历史的工作的理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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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2-1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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