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宪宗三年(1253),
忽必烈驻军
六盘山,召
史天泽管理
经略司事,史天泽上奏:“臣摄兄史天倪军民之职,史天倪有二子,长子史楫管民政,次子史权又握兵柄。臣可退休。”忽必烈说:“昔日
成吉思汗封功臣十人
千户,谕众说所有年幼者,汝等无疑,此人父兄俱有功,安得不报。且功臣中,岂无一门三要职者。”意思是不允许推辞。迁史楫为征南行军
万户翼经略,攻占
蕲州、
黄州。史楫善抚士卒,所向有功,后史天泽又请让史楫袭其父职。忽必烈叹息说:“今争爵者多,爵者少,卿深可嘉尚。吾自有官与史楫。”即以史楫为
真定兵马都总管,佩
金虎符。
朝廷始征
包银,史楫请以银与物折,仍减其元数,以解民困。诏从之,发布法令。各道以褚缺币相贸易,不得出境,二三年则一变。钞本日耗,商诱不通。史楫请立银钞相权法。人以为便。有人请更
盐法,按籍计口给之,史楫争其不可曰:“
盐铁从民贸易,岂能如
差税例配之。”议遂寝。
元氏人起诉
府僚于
达官,鞫之无实,将抵死,史楫大力营救,达官说:“是欲陷于
涌现辈死地,汝救之,何也?”楫曰:“诛之足以惩扣,然不若寡之以愧其心。且人命之处理重,妄言罪不列。”乃杖而遣之。
中统四年(1263),以史天倪为
武仙所杀,没收武仙宅以赐史楫。史天泽进言:“兵民之官,不右关在一门,行之请自臣家始。”史楫即日解印绶归。卒年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