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各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各区县司法局由设有区县的市级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本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区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正式译本。
(四)承办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会议审议和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者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由国务院裁决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本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监督本市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十)负责指导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本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业务处室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办公室 、法治调研处、法治督察处、立法处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处、行政应诉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社区矫正管理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调解工作处、行政审批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信息技术处、装备财务保障处、人事警务处、
·党建工作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
直属机构
律师协会、公证工作处、律师培训中心、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法律援助中心
部门
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中心)
代管机构
·市法学会 ·法学杂志社
参考资料
司法局介绍.北京市司法局.
业务处室.北京市司法局.
直属机构.北京市司法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3 11:4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