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长主要负责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协助乡镇(街道)调处纠纷、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等工作。
(二)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
党委、
政府的
双重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领导全所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积极拓展基层
司法行政工作,促进基层社区依法治理,当好基层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参与对辖区人民内部矛盾纠纷、
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