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清海,男,汉族,1959年11月生,河南辉县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高级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河南省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河南省漯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1982年07月——1990年05月,历任河南省
平顶山市锦纶帘子布厂技术干部、工段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分厂厂长、厂长助理、一厂厂长(兼)(其间:1986年12月——1987年4月,赴日本学习工程技术与企业管理);
1994年05月——1997年12月,河南省
平顶山市卫东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1994年3月——1996年6月,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MBA);
1997年12月——2001年06月,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委书记(其间:1997年9月——1999年8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9年03月——2011年05月,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其间:2010年11月——2011年1月,
中共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中国企业联合会、
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协会副会长,中国化纤协会副理事长,
中国国际商会河南商会副会长,全国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客座教授,清华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兼职教授。
2012年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终止
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13年1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天上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2年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根据通报,河南省漯河市原市长吕清海,利用承揽工程、拨付工程款、职务升迁、人事调整、过节看望等时机收受贿赂120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5月,法院查明,吕清海在担任周口市副市长、神马集团董事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职务调整、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3.1万元,200万港币,1.9万美元,金条,汽车等物品价值82万余元。吕清海到案后全部退赃,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