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荣曾任归安知县,后因事罢官,想以告讦为功谋求复官,于是首告
庄廷鑨刊印《明史》中多指斥清代语,将这件事情告诉将军松魁,松魁把案件交给巡抚
朱昌祚处理。这些人接受了
庄允诚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庄允诚将其中被告发的句子改掉后,继续刊刻发行。
吴之荣的阴谋没有得逞,于是特意买到了最初的刊印本,上告到法司。康熙二年(1663),刑部侍郎审理诉讼、咨询案情,这就是《明史》文字狱。当时庄廷鑨已死,将他的尸体挖出来斩辱、戮尸,杀了他的弟弟庄廷钺。
《明史辑略》序中称这本书的原稿为朱氏所写,这里的朱氏是指明代宰相朱国桢,而吴之荣因为怨恨南浔富人
朱佑明,于是嫁祸他,说这本书中所说的朱氏就是朱佑明,并杀了他的五个儿子。
《鹿鼎记》第一回就是从清朝的文字狱明史案开始的,本书以褒康熙为主,将此案归结于告密者吴之荣的卑鄙无耻。《鹿鼎记》中,“吴之荣并非扬州高邮人,本来跟吴三桂没什么干系,但其时吴三桂权势熏天,他趋炎附势,颇以姓吴为荣”。随后,吴之荣旧技重施,再次抛出“高密”的杀手锏。他私下向韦小宝告密的指向依然是文字:“一部是查伊璜所作的《国寿录》,其中文字全都是赞扬反清叛逆的。一部是顾炎武的诗集,更是无君无上、无法无天之至。”韦小宝知道顾炎武和师父陈近南都是“反清复明”的志士,因此恐吓吴之荣不要乱咬人,原本“这次吴之荣找到顾炎武、查伊璜等人诗文中的把柄,喜不自胜,以为天赐福禄,又可连升三级,哪知钦差大人竟会说出这番话来”。吴之荣又拿出了检举吴六奇的证据,可见其对于告密的路数可谓处心积虑、蓄谋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