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镳(?—1645年),
南明官员。
金坛人,字仲驭。崇祯元年(1628年)
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后改礼部主事。奏救言官
黄道周、
华允诚,弹劾贪官污吏,因此得罪不少高官望属而被削职。后结交东林党人,与宣城
沈寿民读书茅山。崇祯十五年(1642年)被起用为礼部主事,进郎中。明亡,
马士英执政后迫其自尽。著有《
逊国忠记》18卷。
周镳举在天启七年(1628年)乡试中
解元,崇祯戊辰(1628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榷税
芜湖,以忧归。服阕,授礼部主事。抗疏极论不当宠任内臣,罢斥言官;帝怒,斥为民。自是知名。周镳的伯父尚书
周应秋、叔父御史周维持,以党附
魏忠贤并列“逆案”,周镳深以为耻。
通籍后,即交东林,矫矫树名节。及被放,与宣城
沈寿民读书茅山。然好臧否人物是非,不少假借;名愈高,而谤议滋起矣。会廷臣多论荐者,起故官,进郎中;复为给事中
韩如愈劾罢。
南都议立,
吕大器、
姜曰广并主潞王,镳与
雷縯祚往来游说。及福王立、大器被逐,马士英深恶曰广,令其私人朱统𨰥诬劾之,而指镳、縯祚为曰广私党,悉置于理;复诋镳榷关时贪肆状。士英亦劾周钟从逆,牵连及镳;有诏俱逮治。镳叔父维持与弟前萧山知县铨及钟因奏言:“家门不幸,镳、钟兄弟成隙,而镳乃私刻《燕中纪事》、《国变录》诸书,伪撰《劝进表》、《下江南策》以诬钟;恶名流布,不能洗。且镳于陛下登极时首倡异谋,别图拥戴。是钟罪止一身,镳罪实在社稷也。”诏所司并勘。先,
阮大铖徙居金陵,招纳时流,置酒高会,复联络诸废类,将为翻逆案计。镳恶之曰:“此乱萌也!”与同社
顾杲等出《留都防乱公揭》讨之。以故大铖憾甚,必欲杀之。狱急,镳嘱御史
陈丹衷致书币求解于士英;为缉事者所获,丹衷坐谪,出为长沙知府。御史罗万爵上疏痛诋镳,且遍诋东林。
弘光元年(1645年)三月,
大悲案起。御史王懩因言:“斩百大悲,不如斩周镳、雷縯祚;二人者,妖所由兴也。夫真主既出,海内帖然;乃今日冒称皇子、明日冒称皇后,希踵
王郎故智,实由二人讥讪新政、造谤宫闱,故讹言烦兴。若不立斩二人,恐鱼腹藏书、狐号丛野,乘间窃发!”而光禄卿祁逢吉与镳同邑,以詈镳得为户部侍郎。
初,镳友人桐城左国棅、芜湖
沈士柱皆列名《留都防乱公揭》;后避大铖,客
左良玉所。及良玉称兵犯阙,传檄讨士英罪,言其引用大铖,构陷镳、縯祚。士英、大铖益怒,谓良玉之兵,镳实召之;遂得旨赐镳、縯祚自尽。二人闻命,互书“
先帝遗臣”于腹,乃就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