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徙木立信论
1912年毛泽东的作文
《商鞅徙木立信论》是毛泽东于民国元年(1912)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今长沙市第一中学)读书时的作文,时任国文教员毛泽东老师柳潜(涤庵)给予其一百分。
作文原文
商鞅徙木立信论
普通一班毛泽东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闇、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译文
我读史书读到商鞅搬移木杆树立诚信一事,不禁慨叹起我国国民愚昧,执政者煞费苦心,几千年来民众不觉悟、国家接近走向灭亡的悲惨命运来。认为我说的不可信,请允许我详尽地说出我的道理。
法令,是谋求幸福的工具。法令如果好,它让我们民众获得的幸福就一定多,我们民众正担心不公布这些法令,或者公布后担心这些法令不产生效力,一定竭尽全力来保障它,维持它,务必使它达到完善的目的为止。政府和国民互相维系,哪有不信任法令的道理呢?法令如果不好,那不但没有幸福可言,而且还有足够让人恐惧的危害,我们国民又一定会竭尽全力来阻止这些法令。即使想要我们信任(法令),又哪有相信它的道理呢?就如商鞅秦国民众之间(具有同样的利害关系),却恰恰运用跟政府与国民互相信用相反的方法(即运用徙木立信的办法)去做,这又是为什么呢?
商鞅的法令是好法令。如果试着翻阅一下我国四千多年的记载,寻求那些利国福民的伟大的政治家,商鞅不是位居第一吗?商鞅处在秦孝公时代,中原局势极不安定,战事正盛,全国民力疲惫,(达到了)不能够言说和描述(的程度)。在这种情势下,却想战胜各诸侯国,统一中原,不很难吗?在这种情势下,变法的命令出台了,这些法令惩罚坏人来保护人民的权利,鼓励种田织布来增加国民的财力,崇尚战功来树立国威,把贫困、懒惰者收为奴隶来杜绝人力、物力资源的损耗。这确实是我国从来没有过的重大政策,国民害怕什么而不相信呢?一定要(通过)搬移木杆来树立诚信,我从这里知道了执政者都费了苦心,我从这里知道了我国国民愚昧,我从这里知道了几千年来民众智慧缺乏、国家差点儿走向灭亡的悲惨境地是有原因的。
虽然这样,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开始出现时,百姓对此会感到惊惧。国民是这些国民,法令是那些法令,我为什么对此感到奇怪呢?我只担心这搬移木杆树立诚信一事,如果让东西方各国文明程度高的那些国民听了,一定会捧着肚子大笑,(或者)高声讥诮。诶呀!我不想说了。
创作背景
经过
毛泽东在学生时代就富有法治意识,《商鞅徙木立信论》就是一个例证。
读《史记·商鞅列传》,抒发胸怀
1912年春,毛泽东以第一名考入湖南省立高等中学学习,编入普通第一班。毛泽东爱好史学、文学,文史相通,从私塾开始,就练成一色文字。
同年6月,学校举行了一次作文大赛,毛泽东这篇论说文夺得头名。
作为班主任和国文老师的柳潜,头一个翻出来的便是毛泽东的卷子。举贤不避亲仇的柳潜,写毕评语后破例给了满分。柳潜的同事看了,也一致认为毛泽东“才气过人,前途不可限量”,没有任何疑义。
作文仅500字,柳潜阅卷后,作了7个眉批和总评,计150字。“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入古。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不难想象,柳潜批阅时的快慰与喜不自胜,对这篇见解独到、文笔一流的作文,除了赞美、推崇与激励,竟还有超出尊重的敬畏。
然而,这篇作文却可能会遇到麻烦。除了与800字的高考要求明显不符,容易引发疑义的还有“报笔”。
“报笔”说的是报上文章的笔锋,此处指新闻评论笔锋。当日的代表人物是梁启超。梁启超嗅觉灵敏,立论锋利、思想广博、议论新颖,行文流利畅达,文思如涌,极富鼓动性。怀揣忧国忧民的政治情怀,想用笔惊醒国人睡梦的梁启超,笔锋无数次打动过毛泽东。
清朝秀才出身的柳潜并不泥古,不喜欢弟子读那些内容老化、与时代脱节的文章,也不让弟子只在“统编”教材里使劲,柳潜有意引导毛泽东学习梁启超的文风。作文比赛前一个时期,毛泽东遵循师命,几乎每天都要交给柳潜一件强化训练的习作。想必这些训练同样得益于“报笔”之深锐观察,同样深受梁启超的影响。解放后,毛泽东曾向老师符定一打听柳涤庵(柳潜)的下落,得知“此人早已谢世,子孙后代情况不明”,毛泽东深感遗憾:“可惜了。袁大胡子(注:毛泽东年轻时的国文老师袁吉六)不喜欢的梁启超式的新闻记者的手笔,是我向柳涤庵老师学来的。那篇《商鞅徙木立信论》,他给了我100分。”
“报笔”是一种引领,是时代变革的先声,是社会风向的潮涌浪卷。为文终是为人。毛泽东终成文章大家,与其胸襟、抱负、个性及才情等等莫不相关。而在这其中,柳潜激赏的“报笔”磨砺,对毛泽东无疑起到了巨大的导向作用。
柳潜,湖南湘阴县人,前清秀才,酷爱梁启超的著作,学习梁启超的文风。他也热心引导学生学习梁启超的文风、新闻评论家的笔锋。他曾借给毛泽东一部《御批通鉴辑览》,鼓励毛泽东多读课外书籍。见到毛泽东写得好的作文,常写上评语交全班同学传阅。《商鞅徙木立信论》是其中的一篇,现已被收入《毛泽东早期文稿》,列为首篇。商鞅“徙木立信”,最初见于《史记·商鞅列传》。
毛泽东看了《史记·商鞅列传》,挥笔撰写《商鞅徙木立信论》,抒发胸怀。
作文立论
该文立论的大概意思是:以民为本,取信于民。“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是为人民谋取幸福的工具。法令善不善,关系到是否利国利民。有益于人民的法令,必能为人民谋取更多的幸福,人民唯恐不制定、不公布这样的法令。有益于人民的法令,政府和人民都必须竭力去维护它、执行它,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渐充实、修改、完善它。这样的法令,人民哪有不相信的呢?法令如果不善,则不只是对人民无幸福可言,而且会危害人民,人民就会起来反对这种法令。
这篇文章紧扣“立信”二字。首先从立法的角度论述了法与民的关系,强调为政者要取信于民,法律、政策必须以民为本,以民为出发点、归宿点,要有利于人民。有益于人民的法律、政策,人民会自动地去实现与维护;如果法律违背了人民的意志,政策有损于人民的利益,那就会使政府与人民对立起来。然后,又从执法的视角,阐明执法要严明、公正。有了好的法律,但不去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能取信于民;或对人不对事,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不公正,不透明,也不能取信于民。至于违法不惩治,那天下就会大乱,好人也会变坏。
毛泽东赞赏商鞅变法。他写道:“商鞅之法,是好法,是富国利民之法。”商鞅之法,奖励耕织,能够增进国民的富力;鼓励军功,能够树立国威;严惩奸邪,能够保护人民的权利;严惩贪官污吏,有利造福人民;统一度量衡,有利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发展;实行郡县制,有益于全国政治统一。“这是我国从未有过的大政策。”翻阅四千年我国的历史,“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
毛泽东进而论说道:像这样的好法,最初人民为何“惮而不信”呢?为何要“徙木立信”呢?因为变法前的秦国政府失信于民,“黎民惧焉”。于是,毛泽东将笔锋一转,指向清朝末年及袁世凯当局,写道:执政者的腐败、欺压,是导致我国几乎“蹈于沦亡惨境”的深层原因。
作文评价
《商鞅徙木立信论》联系社会现实,提出当政者要取信于民、开发民智,必须以法治国,言必信,行必果;该文从头至尾论述了以民为本、取信于民的思想。在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元年,一个刚满18岁的中学生有这样不凡的见解,很不容易。(人民网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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