嗣王
封爵的一种
嗣王是封爵的一种,高于郡王,低于亲王。始于唐代。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基本介绍
唐代爵位分亲王、嗣王(承袭亲王的为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县侯、县伯、县子、县男。国公以下,均加开国字样,如××郡开国公、××县开国子。唐朝的封爵有食邑,但往往为虚封,唯加实封者可以享有所封地的租税收入(后改为领取俸禄)。
历史记载
虽然北宋设置了嗣王这一爵位,而且规定亲王之子承嫡者封嗣王。而事实上,如同虚设。这是宋代封爵制度又不同于前代之处。前代亲王之子有一人承袭亲王或嗣王,除非国除,否则世世相承。宋代的情况则是,皇子封王者,王爵仅止其身,而子孙无问嫡庶,以其中最长一人,封公,其余子孙不过是承荫入仕,为环卫官,然后以序迁转,与异姓贵官荫子入仕一般,必须历任年深,排资历,方特封以王爵(郡王),而其祖、父所受之爵则不予承袭。亲王子不封王而只有一人继承公爵,因而在北宋中期一度出现了“宗姓几无一王”的局面。因此,宋仁宗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在庆历四年(1044年)七月,第一次下诏封十王之后,十王指的是宋太祖赵廷美、宋太祖子赵德昭赵德芳以及宋太宗的7个儿子。当时,按照十王子封郡王、孙封国公的原则,封了郡王、国公、郡公共10人,仍无嗣王。直到宋神宗时,有感于其父宋英宗以外藩入继仁宗,将其本生叔父赵宗晖封为嗣濮王并规定世袭。立嗣王例一开,之后以宗室子入继的宋孝宗宋理宗沿袭此例,相继设立了嗣秀王、嗣荣王两个爵位,加上后来的嗣沂王,整个宋代只有四个嗣王,而且他们又并非普通亲王之苗裔,而是皇帝生父或养父的后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10 17:31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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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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