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
曹相国世家》:“参将兵守景陵二十日,三秦使
章平等攻参,参出击,大破之。赐食邑於宁秦。”《
醒世恒言·小水湾天狐诒书》:“不则一日,来至一所在,地名樊川,乃汉时
樊哙所封食邑之处。” 郭沫若 《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立大功的可以享受数百家直到万家以上的食邑,衣食其租税。”
陈戴任
齐国的“卿”,并不是封君,但有食邑。《商君书·赏刑》中说:“周(周围)官之人,知而讦(告发)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代替)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说明当时到一定官职便可享有食邑。
秦将
樊於期降燕,秦悬赏,如有得樊於期之首者赏“金千金,邑万家”。
战国时期贵戚的
汤沐邑也是食邑的一种,但享受汤沐邑的不一定是封君。
张仪游说楚秦和好,愿以
秦女嫁楚,并“效万家之都,以为“汤沐之邑”与汤沐邑相类似的还有养地。周王室为了与秦结好,提议把应邑献给秦太后作为“养地”。
《
墨子·号令》有“封之以千家之邑”,“封之二千家之邑”的记载。
清·
平步青 《
霞外攟屑·论文上·斅艺斋文》:“诸侯之国,大夫以上食邑,士食田。食田者死则收之,食邑者以渐而收。”
清·
袁枚 《
随园随笔·勋阶封号食邑
实封之分》:“其食邑与实封有别者,如余襄公食邑二千六百户,实对二百户是也。”参阅《宋史·职官志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