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979年成立,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
卧龙特别行政区合署办公,两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配机构管理体制。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979年成立,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
卧龙特别行政区合署办公,两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配机构管理体制,为县团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
四川省林业厅代管。主要职责是:开展保护区内珍贵野生动植物及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两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配机构管理体制。
卧龙自然保护区位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西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2′~103°24′、北纬30°45′~31°25′,始建于1963年,是以保护大熊猫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和高山
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综合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面积20万公顷。1975年升格为国家级,1978年收归林业部管理,1979年加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2006年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1983年,建立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下辖卧龙和耿达两个民族乡(镇)。保护区隶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特区隶属四川省政府,特区、保护区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国家林业局、四川省政府均委托省林业厅代管。保护区(特区)设有资源保护、财政、旅游、公安分局等16个职能部门和卧龙镇、耿达乡政府;下设
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特区中学2个事业单位。